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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市玉米种植收购合同(HF-2024-0101)

2020-09-02 来源:星星旅游

  需方: 供方:

  需方为了保证胡瓜原料的数量和质量,委托供方种植胡瓜,为了维护双方的利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供方种植胡瓜 亩,种植规模必须连片,种植期间必须服从需方的管理(种植时间、施肥、喷药等管理工作)。

  第二条、符合种植胡瓜的质量收购标准,需方全部收购(亩产2—4吨左右),符合质量标准的最低价______元/公斤。同类质量、规格不符合要求的次品胡瓜价格______元/公斤。

  第三条、胡瓜的质量标准是;每根胡瓜在11—15公分以内,条直,无虫吃、无畸形、无风伤,且直径不超过2.5公分。

  第四条、供方按合同验收交货完毕后。需方一个月内付清全部货款。

  第五条、胡瓜原料由需方在种植地集中的区域收购,指定专用车辆运输,供方必须服从需方的统一安排,需方公司按时加工,供方需当天采收,当天投售,不能留过夜而影响产品质量。

  第六条、如供方不服从需方管理,造成原料农残超标或原料外流(指供方私自出售),或未经同意擅自采收,给需方造成原料损失,由供方负责赔偿,如供方质量、标准都达到要求,需方不予收购,供方有权向需方提出赔偿,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损失,由供、需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七条、其它末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八条、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需方、供方基地管理户,原料种植户各执一份,报工商部门备案一份。

  需方(盖章): 供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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