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从20xx年7月开征,征收的主要是城镇新建建筑。20xx年7月到20xx年元月根据黔财综(20xx)77好文件规定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元标准征收,20xx年元月以后根据黔财综(20xx)79号文件规定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征收,共收缴专项基1057166元。到目前为止没有一家企业申请返退基金,这笔基金一直在财政专户存着。
存在的问题
我县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在征收、使用和管理方面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1、由于部分建设业主资金周转困难,不能及时缴纳,导致管理部门未做到应收尽收。
2、没有专项基金返退。
3、专项基金使用效益不高。
下一步工作
1、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加大征收力度。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禁止随意减征、免征专项基金的行为,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理。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和导向作用,广泛深入地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宣传活动,积极宣传推进新型墙体材料产业发展和应用的重大意义。通过各类新闻媒体的舆论报道,让大家进一步了解新型墙体材料所具有的技术性能优势,逐步关闭和淘汰传统墙材生产线,积极促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事业大发展。
3、加强过程监管,按规定进行返退。根据省关于基金返退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基金返退程序。本着有利于促进新型墙材事业推广,方便企业报退的原则。
4、加快项目推进,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积极利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调节作用,加大对新型墙体材料发展与应用的示范项目、配套技术开发、标准制定等扶持和投入。加快建立扶持企业和示范工程建设项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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