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单位(甲方):
承诺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管理规定,经营场所及宿舍属于人员密集场所,为了大家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做以下安全责任承诺。
1、不运输、储存各类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无商标、无安全检查报告的化工品入园入库。
2、不在经营场所“三合一”(住宿、仓库和营业场所合为一体)、“二合一”(住宿和营业场所合为一体)的经营现象。
3、经营场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不埋压、圈占消火栓,不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器材。
4、不私自更改水电线路,电表箱等电力设施。未经许可制作广告牌。
5、来往物货车辆不乱占用通行道路,停放车辆及货物不堵塞消防安全通道及楼梯山入口。
如违反违反该承诺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行为将自愿终止合同、停水停电。如发生任何损失等安全事故问题,一切法律责任自行负责。特此承诺:
管理单位(甲方):承诺单位(乙方):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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