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甲方):深圳铭锋达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购买方(乙方):付彦伟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互利互惠原则,依法签订此协议。转让旧空压机1台、气动冲压床2台、超声波清洗机1台、热熔机4台、超声波抛光机1台、热贴机1台、手动冲床10台,共计20台。旧机器设备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自愿签订并共同遵守该设备转让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1、该合同货物为旧机器设备20台,计人民币(壹万肆仟玖佰元整)的价格转让乙方。
2、签订合同后,乙方在提货当日装车前一次性付清设备全款。若乙方未在提货前付清全款给甲方,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定金恕不退还。
3、运输、拆装费由乙方承担,限乙方在5日内拉走设备。
4、因所售旧机器设备使用年份已久,机器一经售出,甲方不再承担质量方面的一切问题。
5、在转让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人民法院审判处理。
6、该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深圳铭锋达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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