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自愿承包甲方以下工作责任内容,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签定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信守。 工程名称:青城峰栖谷
施工地点:青城山桃园村九组
一、 工作内容:所有栋号以内的钢筋制作安装,墙体拉筋等工程。栋号以内不产生一个计时工。
二、 工程施工项目结算单价:正负零以下的钢筋工程不予结算,正负零以上按建筑面积每18元/㎡计算。(含钢筋所有需要使用机械和绑扎丝等一切低消耗材),若中途乙方退场非甲方责任的只结算工程量的70%,余款做为违约金不与结算。
三、 乙方进场时间:20xx-12-7上午。
四、 目标责任:
(一)、工程质量:乙方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质量规范要求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施工作业,乙方不按规定施工和安全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所有工人在工地上打架闹事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二)、安全生产:根据国函(p4)144号第三号有关规定,乙方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在1000元人民币之内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在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超出1000部分由甲方承提70%,乙方承担30%。
工程进度: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以确保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和质量要求,若达不到甲方的质量、安全和进度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并处罚每次500-20xx的罚款。
五、 文明施工:
1、 施工班组自备安全帽及相关施工机具,每发出工人未戴安全帽一次罚款50元。
2、 不准在现场随地大小便,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人民币。
3、 不准在高处向下或向窗外丢材料杂物,建筑垃圾等。
4、 严禁酒后作业,违者罚款100元人民币。
5、 保持宿舍卫生,被盖叠放整齐,衣服、生活用品等叠放整齐,如多次检查不合格桉100元一次罚款处理。
6、 门前实行卫生三包,禁用不着16岁以下童工和55岁老人或少数民族人员。以及身体素质不好,伤残人员,弱质和有心脏病的人员。
7、 所有进场人员必须进行入场三级教育。
六、 付款方式:
甲方确保为乙方按月支付人工费,按进度的80%支付,也可按工人的实际人工费结算,人工费在每月的12日准时付给,余款在主体验收后三个月之内一分不少全部付清。
七、 其它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特殊情况,甲乙双方现场协商解决,签署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 本合同一式本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报送公司一份,法律效力同等,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余款付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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