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丙方:
经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作,经营化妆品品牌运营项目,甲方以团队资源、公司资质、持有品牌、营运规划、办公场地等方式投入本项目,乙方出资人民币壹拾万圆(¥100,000)投入本项目,丙方出资人民币壹拾万圆(¥100,000)投入本项目。
2.本项目合作期限暂定为3年,自20年 月 日起到20年 月 日止,如需延长的,三方在协议期满前1个月续签协议。本协议在收到乙方丙方全额资金后正式生效。
3.甲方全盘负责项目整体规划等一切事宜,并对因产品质量、品牌侵权、售后服务等引起的纠纷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丙方为出资方,不参与项目日常经营管理,不承担其他商业风险责任。
4.本项目产生的固定资产、销售盈余、债权债务等,按照甲方40%、乙方30%、丙方30%的比例分配。后续因经营管理需要调整的,由三方另行协商并签署协议。
5.三方的合作仅限于本化妆品品牌项目,品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6.甲方负责管理资金,每月提供项目运行与资金使用情况等报表,以邮件形式供乙方、丙方监督。
7.乙方、丙方对项目运营有建议权,项目运营的最终决策由甲方确定,乙方、丙方不得有异议。
8.乙方、丙方在项目运作一年后,可以提出退出合作,在三方共同清算固定资产、销售盈余、债权债务并签署协议后退出。
9.乙方、丙方自动成为本项目化妆品品牌经销商,按照甲方制定最高经销商级别现金提货,并遵守甲方制定的市场零售价格规定,乙方、丙方每年享有本项目中所有单品总共100件的免费样品。
10.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11.其他未尽事宜,由三方共同协商解决。
12.附件。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协议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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