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和杜绝师生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生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教务处与学校签订以下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1、教务处管理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做到分工具体,责任明确,配合得力。
2、制定和完善图书室、实验室、仪器室、电脑室等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
3、负责检查、督促、指导全校教师安全责任工作的落实,经常巡查课堂(含辅导)教师到岗情况。
4、负责师生外出(改卷、听课、考试、体检、竞赛)活动的组织及安全教育,保证师生活动安全。
5、教务处对分管人员实行安全岗位责任制,做到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6、实行责任追究制,凡因工作不到位,严重失职、渎职行为造成师生伤亡事故,将追究主管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7、本责任书一式叁份,由学校,主管负责人,处办主任保存。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校负责人(签名):
主管负责人(签名):
处办主任(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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