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
我作为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根据《河北省深化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工作方案》的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积极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把安全工作责任切实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
二、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应急照明灯具、各种消防标志齐全并符合要求,疏散通道畅通。确保安全资金的投入,满足安全的需要;动火作业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手续,配备灭火器材,指定专人进行现场监督;用电设备线路敷设应符合有关规定,不私拉乱接;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佩戴、使用。
三、按规定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关制度,把隐患排查治理贯穿到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对发现的隐患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四、按照《河北省深化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工作方案》要求,深入开展安全承诺活动,建立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层层签订承诺书,使安全管理做到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实现我院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五、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具备自防自救能力、检查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自我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特种作业人员全部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六、对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压力容器、电梯运行等设施,高压氧舱、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和放射性物品、有毒生物制剂(原料)等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实施有效监测、监控;落实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应急措施,建立定期巡回检查制度;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七、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范措施,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八、依法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申报,加强职业危害因素管理,采用先进技术、工艺改善作业条件,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督促其正确使用。
九、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责任体系,切实做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落实管理制度,特种设备有使用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有上岗证,设备依法申报检验,制定特种设备专项应急预案)。
承诺期内,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接受从严处罚,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下例条款规定接受处罚:
1.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
(1)一般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30%罚款;
(2)较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40%罚款;
(3)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60%罚款;
(4)特别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80%罚款;
(5)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接受终身不再担任本行业企业主要领导职务的处罚;
(6)同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2、单位方面
(1)一般事故接受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2)较大事故接受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3)重大事故接受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
(4)特别重大事故接受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
(5)同时接受有关部门作出的暂扣或吊销有关证照的处罚。
3.如发生不依法报告或者妨碍、拒绝事故调查等严重行为的,单位接受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处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接受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承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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