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传真:
甲方受小区某号楼的产权人——公司的委托,对该楼进行管理,甲、乙双方就乙方在甲方进行管理的小区某号楼的指定
位置进行公司广告宣传和举办产品销售活动[或写明具体的活动]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进行广告宣传、产品销售活动的场所为:某号楼大厅的某块位置,具体位置根据乙方使用当天的具体情况由甲方确定,面积为:
二、在乙方使用上述规定中指定的场所时,如确有必要,甲方可以为乙方出具一份使用场所的说明,该说明在乙方活动结束后交回甲方。
三、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场所的时间为:共天。
自年月日——年月日。
四、乙方使用该场所的租金标准为:元/天,使用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收使用场所的租金。
乙方此次活动使用场所的租金共计:元。
乙方交纳租金的时间为:在本协议约定的活动开始日的前一天交纳完毕。
如乙方未按本条约定时间交纳场所租金的,甲方有权禁止乙方使用该场所,并有权解除本协议。
乙方未交纳租金的,无权在甲方管理的小区某号楼进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产品销售活动[或写明具体的活动]。
五、甲方同意乙方为进行此次活动可以进入小区的工作人员数为:人,乙方应在举行活动之前三日,将乙方参加活动的人员名单报送给甲方,以便甲方通知保安进行准备工作,人员一经确定,不得改变。
甲方可根据情况,安排制作乙方参加活动的人员进出小区或指定场所的标牌等。
在乙方交纳租金时,须同时将上述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交给甲方一套备案。
六、乙方的义务:
1、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数额为:元。
该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为:在乙方向甲方交付租金时一并交纳。
在此次活动结束后,如乙方无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也未发生安全事故,未违反甲方的有关规定,则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但不必支付利息。
如乙方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或发生安全事故,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该保证金的退还与否,不影响乙方因违约行为须向甲方承担的违约责任。
2、乙方必须遵守太阳园小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3、乙方进行的公司广告宣传、产品销售[或写明具体的活动]活动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许可手续。
如乙方从事违法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乙方必须立即撤离小区,甲方对乙方的违法行为有权向相关部门举报。
4、乙方在活动中,因各种原因导致小区建筑设施、业主人身、财产受损害的,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如因此使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全部损失。
七、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须向对方支付违
约金为:元。
八、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产生的一切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有效期为:天,自年月日——年月日。
本此活动结束时,乙方应将使用的场所和自己的物品,广告牌等清理干净,并将物品等带出小区。
乙方未进行清理的,由小区保洁公司清理,该清理费用从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支付,保洁公司的清理费用为:人民币。
十、对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双方需协商的其他事项,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的内容已经得到产权人的认可。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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