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济宁高新区园林绿化管护及环卫保洁作业,提高养护保洁的工作质量,养护保洁人员要树立为人民,为社会服务的品德从思想深处认识到环卫工作的重要性和光荣性,从而更好的提高济宁高新区城市形象,要用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作风来维护好“国家级高新区”的荣誉称号,特制定如下:
一、工作职责
养护保洁人员要做到“两扫全保”的工作制,每天5:30-7:00完成第一遍普扫,下午12:00—13:30完成第二次普扫,7:00—12:00,13:30—5:30要巡回捡拾路段及绿化内垃圾。
二、工作内容
清扫保洁人员要达到路面整洁,无残留污水,排水口清洁,无尘土残积,道路两侧建筑物里面、沿石、果皮箱、灯杆、路牌、指示牌、广告、桥护栏、公交站亭、交通护栏等市政公共设施无明显污染、积土积尘,无破坏,绿化带内没有白色来和漂浮物及“小广告”乱贴乱画的清理。
三、工作标准
1、养护人员要服从管理,时刻做好应急活动的调动。
2、保洁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佩戴规范标识,服装整洁。
3、保洁人员应文明作业、小心执扫,控制扬尘,避免妨碍行人,要礼貌待人,主动照顾老弱病残孕等人员。
4、保洁工具不得随意摆放,上班期间工具要配备齐全,保洁垃圾车不得横向占道。
5、当班人员所发放的物品,如有丢失当班人员照价赔偿。
6、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作业,在作业时严禁向窑井内扫垃圾,严禁将清扫垃圾倒入果皮箱或绿化带内,严禁焚烧垃圾,如树叶、纸屑。
7、养护保洁人员不得上班期间酗酒;不得参加和参与任何闹事上访等任何违法团体和违法违纪的活动。
四、奖惩制度
1、员工在工作期间如不服从管理,不按规定时间完成工作量,罚款1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
2、果皮箱不按规定清理的罚款5元,做到日产日清。
3、养护保洁人员上班期间串岗、坐岗、脱岗、干私活,发现一次罚款5元,一月内累计3次给予开除。
4、公交站点、果皮箱、桥栏、护栏不按时清理的罚款5元。
5、当班人员严格执行上班时间,如发现迟到、早退,一经核实罚款10元。
6、道路两侧小广告没有及时清理的罚款5元。
7、雨雪天不能及时清理积水的罚款5元。
8、每天不按时清理隔离带尘土的罚款5元。
9、制度,有奖有罚,公平合理,公司根据员工平时工作表现每周评比一次,月底综合评比给予奖励。
备注:自日起,各标段保洁人员负责捡拾绿化带被垃圾、白色漂浮物、烟头等。员工每人一份进行学习,严格落实,自发放之日起进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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