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现就本建设工程具体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信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四川美大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精烘包空调机房工程
2、工程地址:什邡市金河东路
3、承包范围和内容:四川美大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精烘包钢结构空调机房、空调机组基础(三个)。
二、合同价款
总价包干为¥155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伍仟元整。
三、合同工期
1、本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以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2、如遇以下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a.甲方要求更改已确认的设计方案影响工程进度;
b.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c.甲方原因造成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d.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而影响施工工期;
e.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恶劣天气(暴雨、高温、地震、台风)无法施工及政府行政行为而延误工期;
f.甲方代表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四、工程款的支付和结算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七日内,甲方预付工程款的40%,计人民币620_.00元作为材料款。
2、工程全部竣工,甲方一个月以内组织竣工验收(甲方一个月内未进行竣工验收,乙方视为工程合格),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全额正式发票(在甲方税务部门代开),甲方支付工程款的55%,计人民币85250.00元。
3、工程款的5%,计人民币7750.00元作为工程保质金,待保质期满一年后三日内付清,质保金不计利息.
五、技术标准及要求
1、彩钢板为50mm厚夹芯泡沫彩钢板,压型钢板厚度不小于0.426mm。
2、塑钢窗为中财型材80系列(加钢衬)推拉窗,玻璃为5mm厚无色单层普玻。
4、进入现场的所有材料,其质量由乙方按施工验收规范及标准进行抽检和送检,合格的方可入场和使用;因乙方未检定合格而先行使用的,后果乙方承担。
5、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按照要求,加强过程质量管理、监控,组织分部、分项的隐蔽验收,检查或验收时间,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
6、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提前5天将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完善并装订成册交于甲方审阅合格后,组织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应包括各种材料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材质证明、竣工图纸、验收记录等。
六、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高度重视施工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遵守甲方厂区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组织施工,施工现场安全标示醒目、安全防护用品齐备、安全措施完善。
2、乙方应在必要处设立安全警示牌或安全公告栏,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必须接受甲方安全监督检查,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因缺乏安全保障又不能按期整改,被各级安监部门强令停止施工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来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乙方的设备、工具、物资等进入甲方现场后,必须自行妥善管理,因保管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乙方材料、设备设施的出厂需经甲乙双方工地现场代表的签字确认并经甲方代表开具物资出门条,接受甲方保卫部门的查验无误后方可出厂。
4、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
七、施工与设计变更
1、经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和有关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甲方生产工艺需要变更设计的,必须作出设计修改通知书,乙方方可实施并组织施工,因为设计变更而造成的工期变更或者增加工程造价,双方协商并签证确认。
八、违约责任、索赔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工期应当顺延。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20_元。延期违约金限额为结算总价款的20%。
3、工程质量不符合施工图纸或质量验收规范,由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维修或返工、改建,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本条第二款的约定支付违约金,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4、质量保证期内的质量责任,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处理,否则 ,甲方有权另行请人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直接予以扣除,质保金不足的,发包人还有权向乙方追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乙方还应赔偿。
九、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向什邡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附则
1、本合同双方签字确认后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付清工程款后终止,保修责任仍然保留。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确认的资料、图纸、通知、签证单、联系单、会议纪要等均作为合同附件,具有与合同同等的约束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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