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热爱幼教事业,热爱幼儿,尊重幼儿,树立“真心为孩子,全心为家长”的观念,建立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
二、努力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创设适宜幼儿发展的教育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与表现的机会和条件。
三、树立服务意识,做到“微笑服务、周到服务、真情服务”
四、正确使用老师用语,对家长要有热心,对孩子要有爱心;使家长对幼儿园放心,让孩子在幼儿园开心。
五、服从分配,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六、团结同志,相互配合,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有意见通过正当渠道提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七、为人师表,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谈吐文雅,穿着符合教育工作者的身份,在园内严禁浓妆,上班时不梳披肩发。
八、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园内纪律,上班不迟到早退,不串班,不干私活,不擅自离岗和接待来访者。
九、主动接待家长,积极争取家长的配合,接受家长批评和建议;不私自接受家长的馈赠,与家长谈话注意方法,注意老师形象。
十、保护儿童健康和利益,不使用幼儿的物品,不让幼儿干力不能及的劳动,保证幼儿安全。
十一、积极参加政治及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思想业务素质,树立以园为家的思想,爱护公共财物,勤俭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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