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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度计划

2021-11-11 来源:星星旅游

  今年三月是自治区第十三个“公民道德建设月”,三月五日是第五十一个“学雷锋日”暨第十五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根据区文明委字〔20xx〕4号文件通知精神,今年我市“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的主题为“爱国守法”。现将我局开展第十三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安排如下:

  一、开展好以下重点活动

  (一)开展“爱国守法”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全局干部开展讲座、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观看专题教育影视片、演唱爱国歌曲等多种形式,抓好“爱国守法”教育,培育爱国情感,增强法制观念,争做文明市民。开展声讨昆明“3·01”暴力恐怖暴行座谈会,强化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坚持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开展道德主题实践活动。要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进一步重温《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读本,重点抓好“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字公民道德基本规范和诚信教育,开展好学习、座谈和讨论活动。寻找身边的“雷锋”,用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提升全局干部的道德自觉和道德水准。

  (三)开展“诚实劳动诚信经营”创建活动。

  1、深化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

  2、组织辖区个体工商户、企业代表开展以“诚实劳动诚信经营”为主题的例会学习,同时在私个协会会员中传达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市委关于揭批声讨昆明“3·01”暴恐分子罪恶行径的通知精神,要求私个协会会员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制意识。

  3、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大张旗鼓的广泛宣传维权法律、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

  (1)由我局牵头,开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咨询活动,对违法经营、制假贩假等欺诈行为及假冒伪劣商品进行曝光,并将假冒伪劣商品分类集中,科学销毁。

  (2)大力宣扬商家诚实守信、守法经营行为,提高市民的打假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

  (3)宣传月期间,充分发挥“一会两站”作用,在我区各社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内,有针对性的开展“消费维权进学校、进社区”活动,扩大消费维权宣传教育覆盖面。

  (四)积极参与“最美人”评选活动。组织全局干部积极参与“最美人”推荐、评选活动,在全区唱响“最美声音”,倡导“最美精神”,让正能量迅速传遍千家万户。

  (五)开展“爱护清洁油城建设美好家园”、“文明交通你我同行”、“邻里守望”活动。组织全局干部开展捡拾白色垃圾、清理楼道杂物、清洁交通设施、参与交通执勤、关爱空巢老人等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

  二、有关要求

  1、全局各科室(队)、协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协调,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开展第十三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作为今年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以月带年,切实把“公民道德建设月”各项活动落到实处,促进“公民道德建设月”的深入开展。

  2、以座谈会、学习例会等各种形式,组织全局干部和私个协会会员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基本内容、精神、精神、精神、志愿服务理念等。

  3、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各科室(队)要及时向市工商局上报信息(3月份不少于2篇),并向广播、电视、报纸和工委网站踊跃投稿,及时反映在公民道德建设月中取得的成绩和先进经验。采取图片展、黑板报、张贴宣传画、悬挂标语等形式,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4、公民道德建设、诚信教育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区文明办将根据我局制定的方案,对我局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作为今年文明单位测评的重要依据。在第十三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经验,继续将此项工作作为长期任务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法规(监察)室做好总结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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