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___,男,汉族,住江苏省苏州市____区,
身份证号码:
女方:yyy,女,汉族,住江苏省苏州市yyyy区,
身份证号码:
___与yyy于__年7月14日登记结婚,__年1月22日生育一女孩。由于婚前双方没有感情基础,且双方的价值观、生活习惯差异太大不可能共同生活在一起,现夫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无财产分割。
三、子女抚养:
婚生小孩奠某某归其母亲抚养;教育费由奠德道全部负责到18岁,另每月付给小孩生活费500元至18周岁(包括生活费、教育费)。
四、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五份,男、女双方各执二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男方:(签名)女方:(签名)
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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