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合同双方:
甲方:____
负责人:____
单位:____
联系方式:____
乙方:____性别: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
家庭住址:____
联系方式:____
(以上内容请仔细填写,一方依上述方式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相关信息通知另方,为合同告知、送达。如一方变更上述联系方式,请予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否则视为合法告知、送达)。
第二条 本合同期限不固定,以双方实际用工时间灵活确定,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试用期为______个月。
第三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
第四条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五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蚌埠市。
第六条 甲方按照国家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和职业危害防护措施,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 乙方要提高安全意识和职业技能水平,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乙方违反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工作岗位的,乙方应持证上岗。
第九条 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后,甲方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含双休加班费)为月/元。
第十条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中已包含但不限于甲方为乙方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
乙方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甲方根据自身情况和乙方的工作表现,为乙方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此保险待遇。
第十一条 乙方应遵守职业道德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甲方财产。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随时终止本合同。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终止本合同。乙方终止合同前应提前一周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岗位工作衔接。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终止,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四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本合同履行地(蚌埠市经济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所在地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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