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村村委会
乙方:(建房农户)
丙方:(村镇建筑工匠)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建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农房建筑质量和施工人身安全,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特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甲方负责本行政村农村建房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乙方和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和管理。
二、丙方必须持有《建筑工匠职业资格证书》,乙方和丙方必须严格按建房审批内容和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并采用合格的建筑材料。
三、乙方和丙方不得以雇工和帮工的形式,让未成年人和年老体弱者参与房屋拆除和建造等工作。
四、施工用脚手架和升降机必须按建筑规范要求设立和操作,涉及人员通行地段必须安装安全防护网;如遇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严禁一切施工,并做好加固和保护措施。
五、施工用电必须请供电部门专业电工安装接线并做到安全操作,提倡用电三级保护。
六、不准在村庄道路、人行道上堆放建筑材料及挖坑,石灰水池等必须设立防护设施。
七、甲方对乙方和丙方在建房过程中对违规和违章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上报镇城建办视情节作出相应处理,对乙方和丙方因不听制止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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