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兑现20xx年度安全生产奖励政策的情况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及驻武各单位:
根据《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安全生产奖惩暂行办法》(张武政办发〔20xx〕14号)文件精神,结合20xx年全区安全生产考核情况,经乡镇(街道)、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及相关企业申报、区安全生产奖惩领导小组审核,区安委会决定对向绪家等86人兑现奖励政策。现将兑现奖励情况通报如下:
一、对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被评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进行奖励,奖励资金纳入全区绩效考核统筹(共计8个先进单位,10名先进个人,表彰名单见附件1)。
二、对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被评为一档单位、且所监管的行业或辖区内全年未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的分管领导和专干实行岗位责任奖励,人平奖励1200元(以安全生产考核结果和事故调查处理批复为据,共计38个单位,86人,合计奖励金额103200元,奖励名单见附件2)。
附件:1、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2、20xx年武陵源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奖励兑现名单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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