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部门 :
姓名:
黑龙江泓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 月
说 明
一、凡在黑龙江泓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从事涉密工作的涉密人员均须签订本协议书。
二、涉密人员根据自己所在涉密岗位和涉密等级,在以下签订人涉密岗位、签订人涉密等级、签订人脱密期对应的内划“√”。
三、涉密人员在签订本协议书前,须仔细阅读并知悉各部分内容。
四、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签订人员及其所在部门、公司保密办公室各执一份。
签订人涉密岗位:涉密市场部岗位
涉密技术部岗位
涉密管理岗位
涉密其它岗位
签订人涉密等级:核心涉密人员
重要涉密人员
一般涉密人员
签订人 脱密期: 5年 2年
4年 1年
3年 半年
甲方: 黑龙江泓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施行)》和《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为确保甲方国家秘密事项的安全和经济利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就乙方在公司期间承担或参与各种涉密项目时所掌握、知悉、管理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保密事宜,与乙方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为黑龙江泓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一)负责对乙方进行保密教育,使乙方知悉与其工作业务有关的保密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为乙方提供相适应的_环境。
(三)负责对乙方执行保密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决定给予乙方奖励或处罚。
(四)负责对乙方承担的保密责任给予相应的保密补贴(离岗后不再享有保密补贴)。
(五)乙方在调离前,甲方负责检查和督促乙方清退涉密文件、资料、移动存储介质、保密本等涉密载体及其它有效证件。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乙方是根据《黑龙江泓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涉密人员管理规定》审查、界定程序确定的涉密人员。乙方作为公司有关秘密信息知悉者之一,非上述秘密信息的权利人(所有人)。乙方在享有涉密人员权利的同时,愿意承担相应的涉密人员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依据相关法规,掌握、知悉、管理其职责和业务范围内相
应等级国家秘密的权利。
2、参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相应等级涉密会议等涉密活动的权利。
3、进入与本职工作有关的相应等级涉密场所的权利。
4、按照公司相应管理规定,享受相应等级的涉密人员保密补贴。
5、涉密人员应享有的其它法定权利。
(二)乙方的义务:
1、保守国家秘密,不以任何形式泄露所掌握、知悉、管理的国家秘密。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公司制定颁发的各项保密制度、规定。严格遵守和履行《涉密人员保密守则》。
3、自觉接受保密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4、学习保密知识,提高保密技能,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保密教育、培训。
5、发现泄密隐患和发生泄密事件,立即向公司保密办报告,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协助、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三)乙方除愿意承担以上涉密人员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定义务之外,还愿意承担以下义务:
1、掌握本岗位的保密范围,明确所负责工作的保密责任。
2、不向任何第三人( 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披露、提供、泄露所掌握、知悉、管理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
3、不使用或者允许他人(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社会组 织 ) 使用上述秘密信息。
4、不在国际互联网,无技术加密措施的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涉密信息,不在无保密保障措施的情况下携带和存放密件、密品。
5、不使用涉密计算机上互联网,不在上互联网的计算机内存储涉密信息和工作信息。不在便携式计算机中存储涉密信息,便携式计算机和涉密载体的携带外出,要经过审查、审批。
6、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严格遵守外事保密规定,自觉保守国家秘密安全,并主动如实地向公司保密办反映个人因公或因私与国(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的交往情况,接受保密办管理人员的指导和监督。
7、未经审批不将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携带、传递、寄运至国(境)外。
8、因私出国(境)时,严格按照公司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出国(境)前清退涉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并接受保密办的保密教育。
9、申请调离的,离岗时主动及时清退涉密文件、资料、移动存储介质、保密本等涉密载体及其它有效证件,并履行脱密期管理制度。乙方的脱密期限为年,时间自本人调离涉密岗位之日算起。
10、在因辞职或其它各种原因离开涉密岗位后,仍然负有保守国家秘密的责任和义务。不以任何形式泄露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
11、一旦发现涉密信息被泄露,应当及时告之甲方, 并立即主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范围进一步扩大。
三、保密期限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