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优化社会消防环境,提高防御火灾风险的能力,全カ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昌都市安监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和《丁青县20xx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丁青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党政同责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按照区、市、县三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立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两个大局”,结合当前全国火灾的严峻形势,尤其是冬春季节,用火、用电、用气、用油量剧增,加之丁青县国家电网成功接入,各类致灾因素增多,为进一步优化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全面提高火灾防控能カ、全面提高灭火救援实战水平全面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确保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监管领域冬春时期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为全国、自治区“两会”、春节、藏历新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xx年1月11日至20xx年4月1日。
三、组织机构
为组织领导好此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特成立县安监局冬春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监局办公室,王丽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协调冬春火灾防控各项工作的开展,做好相关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四、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矿山企业。加强对矿山企业防火安全检查,重点整治矿山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居住场所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合用,电气线路老化以及消防控制室等重点岗位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等问题。
2、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销售和烟花爆竹储存、经营场所是否依法进行消防验收;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装置设备和储存设施、储存方式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是否建立符合规定的各类安全制度、操作规程,重点岗位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是否定期检测维护固定消防设施,是否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演练。
3、“三合一”场所、群租房、老日住宅三类场所。重点检查三类场所线路是否符合要求、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善等方面。
(二)全面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1、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学校、企业、农牧区、家庭、机关、网站、寺庙“八进”活动。做到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自防自数能カ。涉及工矿商贸等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烟花爆竹零售店要切实做好职工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并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在岗培训和消防演练。
2、严格消防安全监管执法。县安监局、乡(镇)安监站要紧町全国、自治区、昌都市、丁青县“两会”等重大活动及春节、藏历新年等重要节日,组织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深入各监管企业开展防火检査,重点加大对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管理力度,严格执行“禁放”、“限放”政策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确保冬春期间全县消防安全。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12日前)。县安监局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宣传发动、层层动员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1月13日至3月24日)。县安监局、乡、(镇)安监站要结合監管对象实际,按照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工矿商贸等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烟花爆竹零售店的执法监管力度,认真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确保全县不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三)认真总结阶段(3月25日至4月1日)县安监局、乡(镇)安监站组织冬春火灾防控“回头看”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冬春火灾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工作成果。
六、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县安监局、乡(镇)安监站要高度重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直接监管的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的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县安监局、乡(镇)安监站要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加大对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城企业的执法检查,及时发现整治各类消防隐患,依法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全县消防火灾形势持续和谐稳定。
(三)明确责任、严肃追责。县安监局、乡(镇)安监站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工作不落实、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而引发火灾安全事故的,一律按照自治区《领导干部在维护稳定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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