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消防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x消发〔〕2号)精神,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结合全区旅游行业实际,现就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防灭火能力、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坚持将消防检查与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相结合、与提升火灾防控工作水平相结合、与夯实公共消防基础建设相结合,与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相结合。通过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旅游行业抗御火灾整体能力,确保夏季全区旅游行业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中阿博览会等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工作内容
(一)夏季火灾隐患整治
1、重点企业。以星级饭店、星级农家乐和a级景区等旅游企业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储备灭火药剂,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2、重点场所。以国家森林公园、岩画、国家森林公园、旅游区等景区的林草区为重点,主要检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3、重大活动。旅行社重点做好大型团队游客的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提示;各市旅游局要重点做好与中国一阿拉伯国家博览会等重大活动相关的旅游活动的消防安全工作。
4、重点任务。按照自治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明确消防工作责任的通知》(消发〔〕3号)要求,主要检查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等情况;检查旅游企业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等情况,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二)消防安全宣传
1、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工作。深入推进消防宣传工作,推动旅游企业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员工“一懂三会”教育培训,推动旅游企业做好消防安全提示,推动各门户网站开设消防频道或网页。
2、充分利用媒体开展消防宣传。各市旅游局要重点宣传夏季旅游行业消防检查动态和消防安全常识;各旅游企业及时上报消防安全信息,自我为主地开展好消防宣传工作。
三、组织机构
自治区旅游局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旅游行业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的宏观指导、研究决定有关重大事项和督导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旅游执法总队,王光华总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任务是负责指导全区各市旅游局、各出境组团社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和组织实施全区旅游行业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责任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职责任务。
(一)落实旅游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各市旅游局要统筹部署推进旅游行业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明确工作职责,督促开展旅游行业的'检查工作。要将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过程监督,推动责任落实。要对旅游行业的消防安全隐患以及消防监管、消防宣传等情况开展检查,提升消防工作整体水平。
(二)旅游企业主体责任。各旅游企业要健全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加强常态化防火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积极整改火灾隐患。要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强化人防、技防、物防等措施落实,提高企业消防安全设施水平。要依法建立企业专兼职消防队伍,加强所属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学习、灭火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
五、时间步骤
全区旅游行业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上旬)。各市旅游局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开展排查摸底,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0日前)。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游企业、消防宣传工作等开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间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20日前)。对夏季消防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逐级动员部署,认真抓好落实。
(二)加强统筹,联合执法。各市旅游局要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和工作协调机制,加强联合检查执法,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
(三)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各市旅游局要组织新闻媒体,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宣传提示,进一步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同时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曝光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重大火灾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四)跟踪问效,落实责任。各市旅游局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各市旅游局制定的夏季消防检查方案请于6月15日前报旅游执法总队,每月20日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10日前上报总体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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