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公司:
你公司在参加“___”项目投标中:不愿缴纳低价风险保证金,放弃成交资格。现针对你公司的上述行为,依据该项目询价文件及相关规定,对你公司作出以下处罚规定:
1、全额扣除报价保证金伍仟陆佰元整上缴合经区财政专户;
2、禁止你公司自处罚通知书下达之日起一年内参加合肥经开区政府采购中心任何招标活动。
特此通知
___采购中心
20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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