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拆迁中商户利益保护存在的问题在其他城市的拆迁中也普遍存在,对策建议的提出不仅仅针对*市,同样针对其他城市。为了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安定,拆迁中应寻求规划拆迁商户经营的出路问题,不能一拆了之。
(一)强化商户城市拆迁改造的观念意识。进一步加大城市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商户对城市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使他们充分认识到这个城市的未来与他们息息相关。同时,从改造和维护多数群众利益出发,科学合理规划改造后的城市,使居民对城市拆迁的认识从感性上升到理性高度。另外从国内外城市和行业发展的规律来看,城市容貌整治过程中商业铺面的整治将极大地美化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品位,而城市品位的提升最终也将使商户受益。
(二)规范租赁市场。拆迁导致房屋铺面的租赁价格不断上涨,很多房屋铺面的租赁商肆意哄抬租赁价格,使商户利益受损,扰乱了铺面的租赁市场。针对房屋租赁市场的不规范而导致的各种社会问题,政府应该应尽快出面干预,制定房屋出租等相关管理办法,加强规范化管理,要切实有效地杜绝或减少因房屋出租而引发的社会问题。
(三)制定并落实科学合理的拆迁安置补偿办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理》第三十三条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经认定人认定为停产停业,并可转移经营的经营者,应给予适当的转移费用补助。转移经营的的转移费用主要包括:临时安置过渡期租金及搬迁费用补助。同时为了避免因补偿范围扩大化而导致政府财政负担过重,鉴于城市拆迁改造目的是为了城市建设,故拆迁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给予的是适当补偿。因此在此次拆迁中政府应结合以往拆迁工作中同类问题的处理方式,从社会安定及和谐发展的需要出发,给予拆迁商户合理的适当补偿,这也将切实体现“以人为本、和谐拆迁”的建设原则。
(四)优化社区商业服务设施。实施“进社区”工程,一方面充分利用了各种住宅小区的闲置房屋,为拆迁商户提供租赁房屋,另一方面也方便了居民
消费。要积极发展与居民生活紧密相关的生活服务业和社区服务业,采取政策扶持、改造建设等多种措施,鼓励、支持和引导商户参与社区商业建设。要重点改造、建设社区生鲜食品店、菜市场、餐饮店、便利店、美发店等各类经营服务网点,使拆迁商户在社区内规范地为居民提供门类齐全、方便实惠的消费和服务环境。同时也可以引导并推进家庭服务社会化进程,努力形成布局完善、功能齐备、集购物、餐饮、休闲娱乐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新型社区商业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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