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 公司广告牌(以下简称广告牌)的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广告牌安装
1、安装地点:乙方负责将喷绘完成的画面安装在甲方厂区内指定的安装位置。
第二条: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广告牌安装费:喷绘安装费用按照5元/平方的标准计算,总面积按照实际测量后双方确认的面积为准。除此款项外乙方所产生的其它费用,或二次费用甲方不负责支付。
2、支付方式:工程安装完毕,甲方确认工程无质量问题后30天内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工程期限
1、自合同签订日起;甲已双方确认工程总面积后一个月内完成。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程可酌量逾期。
第四条: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甲方;
1、向乙方提供广告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正常施工。
2、负责施工现场的树木、花、草可以移动。
3、按合同第二条规定结算广告牌安装费用。
乙方;
1、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日起,按照甲乙双方提供的安装地点进行施工安装。
2、严格按照甲方确定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需即使与甲方协商修改办法,精确定后方可制作,乙方不得擅自修改甲方的施工图纸及制作方案。
第五条:验收标准
1、乙方全部安装完工后一周内,甲方将组织对乙方所安装的画面进行验收,广告结构应当牢固,抗风力应达到8级。验收合格进入保修期。如因安装不合格所引起的事项,甲方有权提出异议,并要求甲方预期整改。如甲方在乙方安装后一周内没有进行验收,乙方视甲方承认验收合格并进入保修期。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时间支付款项。如逾期乙方有权提出异议。
2、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到乙方应承担返工及其他相应损失。
3、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有甲方负责,乙方有权就实施情况向乙方提出异议,严重情况的,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保质期限
1、自验收合格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整体保质半年。
2、保质前满后,双方另签订维修协议。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留存两份,乙方留存一份。甲乙双方经签字确认即可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应,如有异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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