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__年,财政社会保障工作紧紧围绕全县财政工作目标,认真贯彻全省财政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不断健全和完善我县社会保障体系的工作思路,强化措施,规范管理,较好地落实了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一、抓好预算,强化征管,社会保险基金稳步增长
201_年,全县共完成五项保险费收入(本级
征收)6235万元,比上年度的3044万元增长104.9%,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实现稳步较快增长;完成省定任务4635万元的134.5%,完成预算收入5640元的110.5%,实现了考核目标。实际工作中的主要措施是:
1、认真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上级部门的要求,我们按时完成了201_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工作,做到了资料真实、数据准确、报送及时。201_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为6874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5640万元。
2、加大社会保险基金征管力度,坚持扩面与征缴并重,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协助和督促地税和劳动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征收体制,提升服务水平,抓好基数核定和扩面征缴。我县自去年起就设立了社会保险费核定征缴大厅,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保险”实行联合办公,方便了缴费人,提高了工作效率。
3、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监督活动,对单位和个人缴费情况进行抽查,并利用财政手段,对欠费单位由财政进行代扣代缴;对201_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反馈,要求及时整改到位,有效地堵住了社保基金截留挪用和虚报冒领现象,促进了基金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二、筹措资金,保障民生,社保工作目标全面落实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我县积极筹集社会保障资金,逐年加大本级预算对社会保障的投入,确保省政府承诺的相关事实全面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生问题。
1、筹集就业再就业资金749.58万元,其中本级财政配套94.58万元,帮助全县394名“4050”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5749名;其中安排114万元,帮助3197户困难农户每户免费培训1人、转移就业1人;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资金100万元,为38位下岗人员担保小额贷款38万元,促进了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
2、落实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97.44万元,按要求及时做好测算、落实和划转工作。
3、落实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助资金108.4万元,促使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实施,全县27.1万农民参合,参保率达到85%。
4、落实城市低保资金115.71万元,其中低保配套资金63.05万元、低保提标资金27.18万元、价格补贴资金8.85万元、工作经费16.63万元,确保了8847名城市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和全县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5、落实农村低保资金70.8万元,使得农村特困救助全面过渡到农村低保制度,全县1.25万贫困人口享受到低保待遇。
6、落实医疗保险资金458.31万元,保障了离休干部、伤残军人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7、落实资金26.54万元,启动了城市低保对象医疗保险工作,全县8847名城镇低保对象全部参加了医疗保险。
8、筹集资金21.14万元,帮助全县国有困难企业和改制破产企业1057名退休人员一次性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9、筹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85万元,其中本级财政配套10万元,对605名符合条件对象实施了医疗救助。
10、落实卫生防疫经费33万元、血防经费14万元、艾滋病防治经费8.2万元、结核病防治经费7万元,落实财政卫生补助政策,支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助体系的建设,推动全县卫生事业的发展。
三、严格政策,狠抓落实,资金使用取得明显效果
1、全面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为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我们制定了《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管理使用再就业资金,做到审核手续齐备,拨付办法正确,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对资金的使用实行跟踪检查,同时深入职业介绍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开展现场检查,确保资金的使用效果和安全性,逐步建立健全再就业资金绩效考评机制和促进再就业的长效机制。一年来,落实职业培训补贴114.5万元,对2291人进行了再就业培训;落实职业介绍补贴40.5万元,对2699人实行了免费职业介绍;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补贴36.8万元,对2450人实行免费技能鉴定;对2292人提供社会保险补贴238.7万元;对128人提供公益性岗位补贴69.1万元;对38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8万元;从而有力地促进了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稳定就业和自主创业。
2、管好用好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项拨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管理形式。县财政局设立了“通山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专户,专门核算全县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收入、拨付和结存情况;所有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统一
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上级下拨的资金直接进入财政专户,资金使用和拨付实行“资金直达账户、财政直接支付”的管理办法。原迁移民直补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一卡直通;项目资金直达项目,实行乡级报账制管理。目前,201_年7月至201_年6月的原迁移民资金已全部直补到人,第一批新增移民扶持资金已全部落实到项目。
四、立足实际,健全制度,社保体系建设不断推进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规范运行。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于201_年元月1日启动实施,全县参加合作医疗农民27.1万人,农民参合率为85%。全县筹集合作医疗基金1486.2万元,其中农民缴费406.76万元、县财政配套108.46万元、省财政补助434万元、中央财政补助537万元。201_年,共有40698人次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得到医疗保险基金补偿885.2万元,其中:门诊补偿31366人次、金额113.1元,住院补偿9332人次、金额772.1万元,有效地解决了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建立。
201_年7月,我县农村特困救助全面过渡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严格政策,规范程序,着重抓好“三级评审”和“三审公示”,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全县享受农村低保的共有4647户、12510人,救助人数占农业人口的3.6%,人均月平补助30元,人平救助标准比原来提高了20.76元。其中:一类对象572户、952人,人均月平补助64.99元;二类对象1113户、2289人,人均月平补助40.99元;三类对象2962户、9269人,人均月平补助23.69元。
3、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整体移交。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配合有关部门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职能和机构由民政部门成建制地移交到了劳动部门。在移交过程中,会同审计部门对农保基金进行了审计,对违规挪用的农保基金,按照“谁批准、谁挪用、谁负责归还”的原则,组织了整改和清理回收。目前,农村社会保险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经费落实,工作正常开展。
4、城乡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完善。
在不断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离休干部及伤残军人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同时,启动了城市低保对象医疗保险和国有困难企业、改制破产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参加医疗保险工作。
5、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健全。
一是完善城乡大病医疗救助体系,重点对低保对象、农村特困户、五保户、特困优抚对象及因病致贫的人群中患重大病的人员实施救助;二是按时审核发放救灾、救济、抚恤等款项,重点帮助农村贫困人口等弱势群体以及遭受自然灾害的人群,解决好基本生活、子女上学、住房困难、受灾受困等问题;三是因地制宜支持农村福星工程建设,抓好农村福利院软硬件建设,切实提高五保户集中供养率和保障水平。
五、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社会保障资金安全运行
1、社会保障资金全部实行专户管理。根据社保资金的性质设立了社会保障基金专户和财政社会保障补助专户,对社会保险基金、合作医疗基金、就业再就业资金、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救灾救济款等各项社会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封闭运行。
2、社保资金分配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养老金、低保金、优抚资金、救助资金、五保供养资金、原迁移民直补资金、军转干部生活费等社保资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并上政务公开网公示,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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