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丙方:。
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对于买卖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标的物:
本合同所买卖的标的物系座落于
购房价款及付款方式:
丙方自愿购买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所约定的标的物;购房价款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
上述购房款于本合同签字之日由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过户登记约定:
甲方、乙方负有配合丙方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过户登记手续的义务;因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所发生的税费由丙方自行承担;
违约责任:
甲方、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将该房屋交付丙方使用、或未履行配合过户登记义务的,按购房价款的℅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争议解决:
如本合同发生一切争议,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房屋所在地的法院解决。
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见证律师事务所存档壹份,本合同经三方签字、捺印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丙方: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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