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 结算货币:人民币
第二条 交(提)货日期: 按需方要求供货安装日期供货安装。
第三条 质量标准: 执行《木质门》国家行业标准,若提供安装,需按《木质门安装规范》执行。
第四条 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非人为原因所造成的损坏,供方自交付之日起 12 个月。
第五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包装纸箱,不回收。
第六条 随产品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无 第七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无
第八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需方供清全部货款 时起转移,但买方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 供方所有。
第九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十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供方
第十一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时间: 检验按照质量标准,交货地点拆包后检验。
第十二条 付款方式、时间:
签订本销售单需方预付50%(下生产订单),供方生产完成发货前,需方支付另外50%余款。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无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定制产品,由于客户原因违约,定金概不退还。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节;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七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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