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_________(下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天乐园工程提供配电箱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天乐园工程所有低压配电箱
第二条型号及单价:各种配电箱共87台,具体单价以乙方报价下浮14%为准,详见报价单。
第三条质量要求:乙方应保证以上货品按国家规范生产制作,按图纸功能要求,元器件采用德力西牌,具体型号以乙方报价清单为准。
第四条送货期限:合同签定后10日内。
第五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5。1本合同预计总价款为人民币捌万贰仟捌佰玖拾参元(¥82893。00),结算总价款以甲方实际收货数量乘以相应单价为准。
5。2乙方按甲方要求将全部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后,经初验甲方支付乙方实际送货总价款的'70%;甲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结算总价款的90%;余款作为质保金,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第六条质量保证:乙方保证所供货物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如因乙方所供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而导致甲方工程发生质量问题的,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所受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其他争议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签字代表: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签字代表: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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