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
系(以下简称乙方),现委托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安排建峰职业技术学院应届毕业生实习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 工作岗位 乙方经与甲方联系协调后,委托甲方安排乙方学生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以管理为主的实习工作岗位,甲方同意安排乙方 专业学生 名。 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学生的能力、表现调整工作,乙方有反映学生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学生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学生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
第三条 工作条件及劳动保护 甲方需为乙方学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学生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甲方根据岗位实际情况,按照甲方规定向乙方学生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乙方组织落实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
第四条 教育培训 在实习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培训及考核,合同范本《正规劳动合同样本》。 乙方协助甲方进行实习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对学生毕业实习报告、毕业论文(设计)的辅导和考核工作。
第五条 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每周工作五天,四十小时,每天8小时工作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并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甲方确因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学生加班时,按照____市和甲方的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或相应时间的补休。
第六条 实习津贴 甲方提供乙方学生在工作时间内的就餐;甲方每月付给每位乙方学生交通费
元;甲方每月付给每位乙方学生实习津贴
元。
第七条 实习合同解除的规定
一、乙方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身体原因无法胜任岗位工作;
(2)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学生获同意后,可告知甲方解除实习合同:
(1)因身体原因(需有相关证明)无法胜任岗位工作的;
(2)甲方未按照实习合同约定支付实习津贴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3)因其它情况需要退出实习,需在两周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第八条 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乙方学生若因病不能上班时,可凭医院出具的有关证明,向甲方请假。
二、乙方学生若参加有关活动,可凭乙方出具的有关证明,事前向甲方请假。
三、甲方若要乙方学生赴外地(出____市)实习,须经乙方同意。
第九条 违反实习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实习合同,给其他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依据____市的有关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各方约定的事项,经协商后承担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劳动法》、《____市劳动合同规定》协商解决。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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