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
徐州某某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于20xx年10月24日成立,后经三次变更,公司现状为: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500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500万元,有两名自然人股东分别为陆东方和陆兴中,其中陆东方认缴出资318万元,持股比例为63.6%;陆兴中认缴出资182万元,持股比例为36.4%。甲方愿将其占某某公司3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将其占某某公司6.4%的股权转让给丙方。以上股权转让经某某公司全体股东在股东会上决议一致同意。现甲、乙、丙各方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持有某某公司股权中的30%股权以人民币 3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二、甲方将其持有某某公司剩余的6.4%的股权以人民币 64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丙方。
三、乙方、丙方向甲方支付前二条约定的股权转让款的时间和方式由各方另行协商确定。
四、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丙各方在某某公司的股东身份因股权转让而发生置换,甲方不再享有股东权利也不再承担股东义务;乙方、丙方按各自的股权份额开始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
五、协议各方应相互配合于本协议签订后60日内完成某某公司的变更登记工作。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办理工商登记一份,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文由彭尚任律师写作,引用注明出处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签字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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