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就本工程具体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交货地址:
第二条.制作内容:
第四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一、货款总造价为:¥ 元。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二、合同签定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展柜制作预付金为:计¥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三、制作完毕,首批交货甲方向乙方支付制作费用为:计¥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四、全部交货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完其余费用为:计¥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第六条.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负责合同中项目内容的承制,确保按时交货
2.乙方承接该单后,施工中不得以次充好使用不合格材料。
第七条.甲方责任与义务:
1、不的故意拖延收货时间.
2、不的中途改动方案,或以各种与乙方无关原因退货
第八条.工期延误:
造成以下原因之一的,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工程款未按时支付、设计制作方案的变更、合同期内非乙方原因如停水、电等影响乙方正常施工、不可抗力或自然原因如雨、雪、风、冰雹等及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或影响施工。
第九条.其他事项:
1、安装完毕后,甲方应当在二日内组织对工程施工的审核验收,逾期或推迟验收时间,视为此工程合格。
2、工程完工后,款项未付清前,乙方有权将其拆除,并追究甲方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收到预付款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时失效。
第十条.争议解决:
双方产生争议,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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