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强化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并结合集团公司《HSE管理体系》和《安全标准化》要求,制定本责任书。
一、 部门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1、对本部室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
3、及时传阅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4、负责我厂的车辆安全管理。
5、参加我厂范围内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在制定我厂年度培训计划时,必须要有安全生产培训内容。
7、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负责进厂人员的证件检查、禁带烟火的安全检查,负责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保卫工作。
8、与工会等组织配合,搞好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9、与本部门的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监督实施。
10、负责我厂产品、原料的出入管理和审批。
11、负责应急救援演练与外部联络工作。
12、负责职工食堂的安全管理工作。
13、负责贯彻安全标准化各项要求的实施
二、 安全生产目标
1、责任死亡事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
2、治安保卫事故为零。
3、有责交通事故为零。
4、出入人员刷卡率90%以上。
5、食物中毒率为零。
三、考核说明
1、本责任书所称“安全”,包括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环境安全、职业卫生安全、交通安全等。
2、本责任书签订范围:综合部负责人。
3、本责任书签定后,乙方向厂财务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根据年终总评情况,对经考核完成年度安全环保目标的将两倍返还。
4、本责任书签定后,乙方要根据本责任书的控制指标,落实责任。
5、本责任书按照安全环保工作目标,实行百分制考核。根据每月的各项考核,年终总评。得分在90分及以上者为先进单位;得分在80-89分者为合格单位;得分在8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单位;经年终考核,合格及以上单位风险抵押金双倍返还,不合格单位低于80分的,每低1分扣风险抵押金5%,低于75分的扣除全部风险抵押金。
6、年终根据考核情况,给予通报表彰或处罚。考核结果与经济奖惩和年终综合评比挂钩。
7、发生责任死亡事故或重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包含5万元)以上的其他各类责任事故,每一项扣罚乙方当月工资总额的5%,并否决乙方当年综合评比先进个人资格;同时,扣除乙方全部上缴风险抵押金。负有较大直接责任的给予相应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年终总评为安全不合格个人的,取消参加综合评比先进个人的资格。年终,从安全优秀个人中评选安全先进个人。
8、本责任书双方签字后生效。期间,乙方发生变动的,由继任人继续负责,不再另签责任书。
9、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和考核,考核结果及奖惩意见经厂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后,报企财部实施。
10、本责任书有效期为X年1月1日至X年12月31日。
甲方: 高永昌
乙方: 赵 磊
X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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