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和市委、县委关于深化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卫健系统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工作,按照县委政法委《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要求,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手段,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感。现制定以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采取扎实措施,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宣传活动,全面提升卫健系统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工作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做好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宣传工作,卫健系统成立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主任担任,委属各单位、委机关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
三、宣传要点
(一)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党的xx届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的先进典型和优秀经验。
(二)宣传各地各部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黑恶犯罪,开展行业乱象治理,解决突出问题,推动长效常治的成效和经验。
(三)宣传各地各部门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行依法行政、依法维权,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的成效和经验。
(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认真履行“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大力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积极落实深化平安建设各项工作措施的成效和经验。
(五)宣传各地各部门发扬“枫桥经验”,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完善加强和创新群众工作,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成效和经验。
(六)宣传广大人民群众弘扬社会正气,敢于见义勇为,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先进事迹。
(七)宣传政法综治干部和广大基层网格员、平安志愿者在抗击疫情中的先进事迹,总结报道好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和群众自治的优秀经验。
四、主要措施
(一)开展媒体宣传报道。结合本单位实际,宣传报道一批“平安”建设的先进典型,在中央、省、市媒体上予以宣传报道,注重运用好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拓宽平安建设宣传阵地。
(二)举办法制讲座活动。各单位结合党员干部学法活动开展上法制讲座(法制课)活动,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活动,不断增强干部职工法制素质和法制意识。
(三)深化平安创建宣传。各单位积极参加平安医院、平安交通、平安小区、平安家庭等形式多样的平安创建活动。
(四)开展平安建设集中宣传。各单位积极参加县(镇)平安办开展的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任务要求,组织抓好本单位各项宣传任务的落实工作,相关工作情况将作为年度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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