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意。
1、甲方欲将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屋(X平米,位置)转让给乙,X年X月X日前完成交房,并在X年X月X日前按照法律规定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完成过户登记。
2、乙方在X年X月X日前交付房屋价款,方式(汇款/现金)。
3、交易产生的税款由X承担,手续费由X承担
4、违约及救济:
(1)乙方支付价款后,若甲方X年X月X日前未完成交房,需赔偿乙方违约金X万。
(2)若乙方X年X月X日前未完成房屋价款交付,支付给甲方的押金X元不予退还。
(3)若因为甲方原因,在X年X月X日前未完成过户登记,需赔偿乙违约金X元,并履行过户登记义务。
本合同一式X份,甲乙各X份保管。
5、签订本合同意味着
(1)乙对房屋进行了细致检查并满意
(2)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甲收取了乙的押金X元,见附件1(收条或汇款单复印件)
(4)附件2为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5)附件3为甲方房产证复印件
6、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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