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消防策划方案

2023-02-04 来源:星星旅游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xx修正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一99)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 6.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条件 7.企业积累的施工经验、资源条件

  二、编制原则

  1.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基本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 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

  2.全力主导“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原则, 推行IS09001:20xx标准化管理。

  3.拫据广州市工程建设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要求制定建设工地临时设施消防方案。

  4.结合项目部管理架构以及施工班组的实际素质, 推行以人为本原则, 组建工地临时消防小队及消防指挥、管理体系。

  5.树立目标, 制定可行有效的方法措施, 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为原则。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夏威夷小镇

  2.工程地点: 长治市郊区堠北庄镇湛上村,站前街与五一路交叉口东南角

  3.工程概况: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8317.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2979.75平方米。共有5栋住宅楼,1个商业楼及换热站和地下车库,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建筑耐火能级为一级,结构类型为框剪结构,抗震设防烈度:7度,抗震设防分裂标准为丙类;屋面防水等级为I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一级。

  4.周边环境:本工程北靠五一街,西靠站前路,南靠如意苑小区。

  5.临时设施:施工现场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进行总体平面布置。在工地北侧设置生活区、办公用房共三栋。生活区均搭设二层,办公用房均搭设在首层,在生活区和办公楼之间设置卫生间、浴室。主出入口大门边设置门卫室。6#楼西侧设置木工加工及堆放场地、钢筋加工及堆放场地及水泵房。在1#楼东侧设置总配电箱。1#塔吊设在1#楼南侧、2#塔吊设在2#楼南侧、3#塔吊设在3#楼北侧、4#塔吊设在4#楼东侧。北侧大门处设置车辆冲洗槽及沉淀池。

  四、目的要求

  1.为了进一步加強建设工程安全施工主体工作, 杜绝各类重大安全事故, 实现“零死亡”安全目标, 减少各类工伤事故, 落实项目部安全管理责任, 维护本工程的正常运作而制定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消防方案。

  2.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安全主体责任工作,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 建立有效可行的项目部到各施工班组的安全质量标准体系, 强化各层次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 推进本工程安全施工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五、工地临时设施消防情况分析

  1.根据现场临设情况, 预计本工地消防重点为工人宿舍、伙房、办公室、仑库、木工栅、钢筋制作区、机具器械维修栅、施工及生活临电设施。确保不出现火灾事故, 特将重点危险区提名上案, 加强责任管理。

  2.建筑工地使用电焊、气割气焊作业时焊花喷溅容易发生火灾。

  3.木工作业区由因气侯干澡, 锯末、刨花得作业下脚料遍地, 加之操作人员偶然失误、机具的超负荷运行或工人违章作业, 往往出现电线发热、破皮漏电及工人吸烟乱丢烟头引起火灾。

  六、施工现场消防机构组成

  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 工程负责人为副组长的防火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负责施工现场消防的全面工作。具体设置如下;

  工地防火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工地现场成立一支义务消防队。 队 长: 副队长:

  成 员:木工班10人、钢筋班10人、瓦工班10人。

  3.各种组织建立例会制度, 每月召开一次会议, 义务消防队每季度组织学习或训练不少于2小时, 遇重大问题应随时召开会议并将会议内容、决定及时填入会议记要。

  七、工地生活临设消防措施

  1.现场设立8处消火栓, 每处配水龙带2盘, 水枪一支并设昼夜的用显标志。仑库、伙房、工人宿舍区设固定消防水池。生活区、办公区、木工栅、铁工栅、维修栅、库房等重点防火部位, 每处布置不少于4具5掩干粉灭火器, 制定具体防火制度.并有朋显标志。

  2.电焊、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 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作业手续, 开具用火证, 准备可行的措施, 清理周围易燃物, 并派专人看火, 各项措施落实后再动工。

  3.工地临时用电布设要按“临电施工方案” 及规范要求严格施工, 必具备上岗证的, 经验、技术过关的人员安装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电器设备, 分配线路选择、铺设、配电箱、开关箱及接地保护措施均应遵照JGJ-46-88规范执行。

  4.生活区用电必须配备专业电工管理, 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严禁使用花线接驳电源, 严禁使用不规范保险丝, 杜绝使用铁丝、铜丝代替保险丝, 杜绝使用电炉、“热得快”等不规范的电器设备。

  5.乙炔瓶与氧气瓶必须分开保管, 使用时两瓶间距不得小干5m, 两瓶与用火点使用间距不得小干10m。

  6.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木工栅内刨花、锯末及费料随时清理到指定地点。生活区、工地内不得随意乱堆杂物, 易燃易爆必须设专用库房存放并有专人管理, 出入库时采取完善的审批、登记手续。

  八、工地生活临设消防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七)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九)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十)防火档案

  1.施工现场消防保安责任制度, 记录归挡, 随时掌握人员底数, 指定并落实各个时期的工作计划。

  2.使用并管理好生活区消防设施台帐, 做到内容齐全、清楚、实事求是及时记载。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