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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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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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有关集的节目的电视播映权事宜签订本合同。
1、甲乙双方同意合作的节目,甲方提供播出平台及电视宣传平台,乙方负责节目总体策划和制作。
2、节目内容:
2.1名称:
2.2长度:分钟/集共集
3、节目授权:
3.1甲方不得在乙方授权范围之外的其它地方擅自播放,亦不得将节目播放权转让、租借给第三方,一经发现将视为盗版侵权行为,乙方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2授权期限:甲方拥有该节目在本台播出的权利。
3.3乙方拥有节目的整体版权,并保证制作的节目内容完全合法,由此引起的相关后果,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播出计划
4.1播出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播出。(播出具体时间以节目正式开播为准)
4.2播出的频道:(播出期限为两年,具体播出期限以节目正式播出为准)
4.3甲方如无重大特殊原因,不得随意变更播出内容。
4.4试播期(一般为2个月),如收视效果不良,甲方书面告知乙方停播该节目,换播其它节目。
5、工作缔约:
5.1甲方有义务在播出过程中维护节目的完整性。
5.2甲方对片质量问题有异义,应于节目播出前5日内提出,以便双方解决,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5.3因甲方临时调整节目,改动或停播乙方提供的.节目,应于事后以书面形式向乙方作出解释,并补播相关内容。
6、违约条款:甲乙双方均依照本合同各条规定履行各自的责任与义务。如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纷争和异议以及不可抗拒因素所造成的纠纷,应本着互相尊重、互相信任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协议,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法律机构提起诉讼。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愿本着互利互惠、谅解支持的态度协商解决。
7、相关费用:本节目采用播出的形式,三费免。
8、本协议一式二份,签字盖章后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约代表:
日期:
乙方:
签约代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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