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协商,就酒坛销售事宜,确认以下内容,达成以下条款,特签订购合同:
合计总金额人民币25000元(贰万伍仟元整)付定金10000元整;余款15000元在乙方到物流公司发货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二.甲方认定所选商品给乙方确认,乙方按甲方所需要求生产并保证质量。
三.交货方式
1.交货方式:物流发货,运费由甲方付。
2.发货地点:_景德镇 收货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新砖公路1110号
3.交货时间:收到定金后25天内发货
4.联系人- 联系方式-
5.如在运输中造成瓶子破损,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必须保证质量。
五.付款时间:按合同书面协议照办。
六.付款方式:现金或转帐支付。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能按本合同内容执行,乙方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款---1--%向甲方给予赔偿。
2.甲方如未能按本合同内容执行,甲方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款---1--%向已方给予赔偿。
3.由于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违约,有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八,其他: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依有关法规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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