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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的自我鉴定

2023-05-02 来源:星星旅游

  幼儿园教师应扮演什么角色、承担哪些职责,为胜任这些职责,幼儿园教师应具备什么样的素质结构,幼儿园教师在不同的专业发展阶段应确立什么样的发展目标,对这些问题的研究目前还停留在干研究者的理论探讨层面,远未在专业界形成清晰的共识。

  这一现状导致的结果一方面是理论界和研究者批评学前教育领域对教师角色和形象的设想理念落后,将幼儿园教师的职责重点放在看护照料和带领孩子唱歌跳舞上,或者组织正式的分科教学活动上,未能跟随学前教育领域的改革,构思新的教师角色和形象;另一方面,实践界批评从师范院校毕业的学生眼高手低,只会空谈理念,不具备幼儿园工作所需要的“基本技能”,不知怎样带班、怎样上课,更谈不上适应幼儿园改革和科研的需求。

  这种矛盾的观点给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的任务设定、教师聘任、教师确定自己专业发展的方向均带来相当大的困难,如课程设置中将“艺体能力”与“专业能力”对立,提出不同层次的培养机构分别培养“研究型”教师与“应用型”教师,甚至有人在此次高师联谊会上提出“订单式培养”的主张,把学前教育的专业特征抛在一边,完全跟着良莠混杂的就业市场跑,这些都会损害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在此次联谊会上,已经有学者提出应研究培养目标的共性特征和最低标准。看来在学前教育界澄清关于幼儿园教师的基本职责及其标准的“主流价值”,是当务之急。

  这种专业标准不仅“可以给本专业的成员建立一套专业行为准则,作为成员在遇到和处理事情时的指引,从而维持一定的专业水准”,同时,也能给教师教育课程设置提供参照。详细描述教师应尽的职责及其应有的尽责表现的教师自评体系正是这种专业标准的最好体现。

  一、以教师自评体系协助教师专业发展

  学前教育领域的教师评价体系并不少见,如用于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定和优秀教师选拔的标准体系,但是这些标准的制订往往从方便管理的角度出发,列出一些行政上可操作的指标,旨在对教师的履职情况和绩效进行外部评价,并不围绕保障和促进幼儿发展这一根本教育目的而详细描述教师应尽的职责及其尽责的应有表现,从而不能给专业工作者提供一套专业的行为准则,因此,不足以作为专业标准,给教师的专业发展以规范和指导,并切实地通过评价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近年来,与教师日常教育过程并行的教师自我评价开始被视为教师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之外的第三种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机制。人们日益意识到,教师专业水平的不断发展,更多地依靠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自我锤炼,教师需要在自我反思、自我评价中实现自身的专业发展。从教育评价的角度看,这体现了“发展性评价”的思想。但是倡导教师的自我反思和评价,并不排斥外界的帮助,恰恰相反,专业界应该采取一些措施,帮助和鼓励教师进行有条理的自我评价并支持其改进。从维持工作的专业水准出发,制订自我评价体系,促进他们客观地评价自己,给教师的反思提供一个支撑点,是一种有意义的、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途径,只是实际上这种体系十分缺乏。

  在学前教育领域,近年来已经有学者和幼儿园从帮助教师反思和专业发展的角度,在编订幼儿园教师自我评价体系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①“上海市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自我评价体系”的研制也是出于同样的目的发起的,特别是想为新任教师的在岗学习和入职辅导提供支撑,以弥补她们职前教育的不足,同时还试图为教师持续的专业发展指明道路。

  评价体系所指向的“专业发展”,聚焦于教师与幼儿互动和创设、利用各种机会支持幼儿发展和自我专业发展的能力上,即保育、教育上的能力表现,而不是教师与其他行业从业者共同的“普通”素养,如语言表达能力、行为举止、一般道德等;或者教师在专门内容领域上的知识和能力,如关于自然、社会和艺术等某个领域的知识和能力,这些素质领域被视为专业能力的“背景”。教师在这些方面的素养并非不重要,同时也很难空洞地、脱离情境地衡量它们与教育素养和能力的相对重要性。

  ②但是,教师的普通素养和专门领域知识必须具体体现到“教师”的教育工作中去,化为儿童能体验到的东西,对于教师这个角色才有意义。因此,本研究把重心直接放在教师实际的教育能力上。

  二、上海市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自评体系研制的指导思想

  研制教师专业发展自评体系,必须澄清以下几个基本问题:第一,在幼儿园中,为了保障儿童的健康、安全、学习和发展,教师需要承担哪些方面的职责?个体教师在全面承担这些职责的基础上,是否可以在不同领域中各有发展的侧重,从而使不同教师在不同的领域有专长或较高的胜任水平,使幼儿园逐渐达到高水平的分工与合作状态?第二,在评价体系中,应把教师的专业行为,还是专业知识,抑或专业态度作为核心的评价内容,才更有助于帮助教师自我反思?这也就需要考虑,在指标描述中应如何处理专业知识、专业态度与专业行为表现之间的关系?第三,教师的专业发展既然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经历若干阶段,那么,对不同教师的专业要求只做量上的区别呢,还是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教师最关心的或最迫切需要解决的不同问题提出有“质”的差异的专业要求?

  对于第一个问题,我们认为,由于幼儿园教育的特殊性,专业的幼儿园教师必须承担多种角色和职责,她不仅对儿童在园期间直接负有保教责任,特别是要把保育和教育两大类职责结合在一起,而且对帮助和支持家长负有责任,这是一种间接保教的责任;如果从增进幼儿福利和发展这一更广阔的视野出发,幼教行业要达到较高的专业水准,教师除了胜任现有的保教工作之外,还有责任保障和促进自己的专业发展,甚至有责任为整个专业领域的专业化做出努力。鉴于此,在专业发展的自评体系中,我们以保障和促进儿童的身心健康和发展为核心,尽可能全面地罗列教师的职责范围,使评价体系的指标涵盖一切影响儿童全面均衡发展的因素。

  由此,在我们研制的自评体系中,不仅会涉及影响儿童身体健康和认知发展的工作,还会涉及影响儿童语言、自我意识、社会性、创造性、审美和表达等各方面发展的工作;不仅会涉及教师组织的专门学习活动,还会涉及教师在常规生活中与儿童的互动、环境的布置和创设、作息和活动规则的制订、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此外,自评体系还包含了教师促进自身专业发展的一些要求。

  同样由于幼儿园工作的特殊性,我们认为,每个幼儿园教师在完成基本职责上都必须是“多面手”,但是,要更好地为幼儿及其家庭提供高质量的、专业的服务,同时又需要幼儿园教师有不同的专长,在一个高水平上分工合作。因此,在自评体系中,我们将新手教师的角色定位在“多面手”上,而将成熟教师的角色定位。在不同领域的“专家”上,引导教师在较低水平的“多面手”的基础上,逐渐发展为在某方面达到较高水平的“专家”。

  对于第二个问题,我们吸收了“表现性评价”的思想,尽可能直接用具体情境中的“工作表现”来阐述评价标准,而不是抽象地列举教师应有的精神、知识和能力。我们认为,将有关教师专业精神、专业知识及能力的价值取向与观念转化为在不同情境中他们应有的学习、工作和人际交往的表现,会更贴近教师在幼儿园工作情境中的实际,最有助于教师将自己的行为与此对照,引起认知上的冲突,激发自我反思,从而防止指标流于空洞。

  但是,我们也明白,教师的劳动是创造性的,不能以过于具体的评价标准束缚教师丰富而多变的行动,更不能使她们的关注点仅仅停留在形式化地模仿标准所描述的行为上,而要启发她们进一步反思行为背后的原则和价值取向。因此,自评体系在罗列各情境工作表现的同时,还配有对指标和标准本身的解说,使教师了解标准背后涉及的有关儿童发展和教育目标的理论和价值取向,防止教师盲目地、刻板地行动。

  这种表现性的评价指标也才能真正为教师搭建一个从实践到理论的“桥梁”,激发教师澄清和反思自己行动背后的“个人理论”,并进一步进行理论学习。

  为了使教师真正地把自评体系的指标和标准当成是“反思”和“讨论”的平台,自评体系将不以量化的评分表为评价的核心,而是针对每个领域提供一个帮助反思的“互动式”表单,其中的一个空格供教师记录自己在该领域的表现案例,另一个空格供教师对照评价标准分析自己是否有创造性的工作表现,甚至对标准提出疑义,还有一个空格供指导老师或同行对新教师的案例表现加以评论,也可以对标准提出疑义。

  对于第三个问题,我们认为,教师要胜任多重角色需要较长的过程,对于不同发展阶段教师的工作表现期望,不仅要在程度上做区分,也要在性质上有所区别。单一的自我评价体系不足以满足这种需要,于是,在这种“阶梯意识”的指导下,我们针对不同的发展阶段教师最渴望解决的问题及发展愿景,试图制订两个以致于更多的自我评价体系,为教师持续的专业发展搭建阶梯,而不是空洞地在单一的体系中仅仅用“非常”、“在一定程度上”之类的字眼区分不同的工作水平。

  根据对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阶段的研究,新手(求生)阶段、巩固阶段、更新阶段和成熟阶段的教师在专业发展上会有不同的关注点以及亟需解决的问题。限于研究的时限,目前我们试图先研制新手阶段和成熟阶段的教师专业发展自评体系。对于新手教师,评价体系的大框架以上海幼儿园的工作环节为基本框架,如:来园准备、来园接待、生活、运动、游戏、学习、离园准备和接待、班级管理、家长工作、案头工作、与同事的关系及自我专业发展,希望使教师明确幼儿园工作的基本职责范围和工作流程。

  在各领域,特别注意围绕教师求生阶段的需求选取指标,描述基本的标准,如与幼儿及其家长建立相互信任的关系、较好地管理一个幼儿群体、保障幼儿的健康、安全和幼儿园日常工作顺畅进行、与同事建立良好的关系等,给教师尽快适应幼儿园的工作以切实的指引,让她们获得一定的成就感,这不仅有助于防止这一阶段教师由于挫折感而离职,而且可以帮助她们进一步发展专业热忱,并为持续的专业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对于成熟阶段的教师,评价体系主要以幼儿各领域的发展目标为基本框架,如:保障幼儿的安全、保障幼儿的健康、增进幼儿的运动能力、促进幼儿的认知能力发展、促进幼儿的语言发展、促进幼儿艺术表达表现的发展、促进幼儿的创造力发展、培养幼儿健康的自我意识、促进幼儿的社会性发展,也涉及与家庭和社区的沟通与合作、整体上规划和实施课程、促进学前教育领域的专业化等这些专门的领域。

  在各领域,围绕深入研究儿童该领域的学习和发展机制、全方位地规划课程以及个别化教育的途径,来选取指标和标准,指引教师围绕幼儿的发展反思自己的教育工作,反思自己的职业观念,引导成熟教师形成一定的研究意识和改革意识,产生提升本专业地位的愿望并致力于以各种方式推动本专业的发展(如带徒弟、积极参与研究并发表研究成果、领导一个幼教机构的改革、积极参与与儿童发展有关的社会政策制订、积极在社会上宣传本专业的理想和实践等),防止经验丰富的教师固步自封。

  由于自评体系的目的不在于教师工作管理,不必与奖惩等外部政策挂钩,所以,我们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将它设计成一本有鲜明立场的专业指导手册,着眼于就事论事地给教师的实践以切实的指导,而不是给她们贴一个终结性的标签,因此,在形式上,我们也做了一番思考,如打算设计得像台历一样,既有评价标准,又有做法“小贴士”,围绕达到该标准可能遇到的困难提供一些建议,并配以场景的照片,在文字上也力求简明易懂、通俗亲切。

  三、通过达成共识的系统程序构建和检视自评标准

  如前文所述,制订幼儿教育的专业标准,是我国幼教界的当务之急,应引起所有业内人士的重视。但是,这种专业标准的制订却不容易,需要一个较长的系统过程。因为制订专业标准,本质上是要确定教师的哪些工作表现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儿童的发展,肯定其中有利于儿童发展的表现,约束那些有害于儿童发展的表现,为幼儿园教师的工作确立一套基本的原则,这不仅要以关于儿童发展的影响因素研究为依据,还必然涉及对儿童发展目标的价值取向的思考。

  正如凯茨所说,由于幼儿发展的因果关系研究在技术上和伦理上存在一些难题,幼儿教育这个领域缺乏可靠的实证研究资料作为证据,这必然“造成幼教学者专家众说纷纭、意见林立”。由此,她指出了制订专业标准的困难:“我们有可能为幼教界找出一套特殊的知识、列出特殊而可遵循的原则,发展出一套最佳专业行为的准则,以作为专业行为的基础吗?事实上,我们并不清楚如何找出这些答案,该进行什么程序。”

  但同时,她建议了一个制订这类标准的可行程序:“或许我们可以各自列出我们认为重要而值得的原则,然后大家一起以系统的方式来检视那些原则”,也就是开展一个广泛的研讨和达成共识的过程。美、德等国在制订专业标准时通常采取这样的程序。在我国,关于中国儿童发展的实证研究更少,因此,在制订专业标准时,采取这样一个程序更加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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