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赵亚峰在郑州市公路局六楼办公室召开局财务管理专题会,研究部署我局近期财务管理工作。现将会议确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一、 即日起涉及资金支付的工作任务实行提前呈批制。凡涉及项目支出、业务招待费、其他临时性项目支出,由相关处室填制郑州市公路局经费(项目)支出呈批表,分管领导签字后报交通委常务副主任赵亚峰签字,签字后相关处室予以执行。事毕,由经办处室整理、粘贴好报销单据,由财务处进行验票,票据合格予以确认后,分管领导签字确认,总会计师王春元签字。金额在三千元以下(含三千元),财务处予以报销;金额在三千元以上,由交通委常务副主任赵亚峰予以签字后财务处报销。
二、 政策规定的支出,经手人填制报销凭证,财务处进行验票,票据合格予以确认后,分管领导签字确认,总会计师王春元签字。金额在三千元以下(含三千元),财务处予以报销;金额在三千元以上,由交通委常务副主任赵亚峰予以签字后财务处报销。报销实行一事一票制,凡一事开具一张以上票据的(定额票据除外),财务处禁止办理,需交通委常务副主任赵亚峰予以签字后财务处报销。
三、 即日起局财务报销日改为每周三全天。
与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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