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我是七(1)班班主任张雨婷。今天很荣幸能够站在这里,和大家共同迎接第19个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的到来。
今年的9月8日至14日是推普周,其主题为“大力推行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所谓普通话,指的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通用语言。但普通话并不等于北京话。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指的是北京语音系统,不包括北京土音;普通话的词汇主要来源于北方话,但是并不能把所有的北方话词汇都看成普通话词汇。现代白话文指的是五四以来的白话文,“著作”是指普通话的书面形式,而不以北方话或北京话的口语为标准。“典范”是指具有广泛代表性的著作,排除不具代表性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上述所言是对普通话的定义。但对大家而言,这样书面化的描述实则显得十分空泛,而难以理解。
但是,我们对普通话却并不陌生,大至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小到个人生产、生活、学习,它的使用渗透在方方面面。而我们也在反复使用中习以为常,以至不加重视,很少去注意甚至思考我们的使用是否规范,举几个反例:浙江省有一处地方称为丽(离)水,但我们常常读成力水;数学中的长方形和正方形都可以称为“举形”,但我们常常读成拘行,又如,常有“绯闻”一词,事实上它应该读第一声,非文;而我们学校有一位老师姓任(第二声),切勿读成任(第四声)……很多时候我们都默认着语言文字的错误读音,因为在我们的习惯性思维里,它本就是这样读,或者说的,也就不存在对错与否的考量了。因此,在当前强调普通话的规范使用显得十分重要。
实则,自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便十分重视这项工作,198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从法律上确立了普通话的地位和作用。20xx年1月1日施行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对推广普通话工作进一步提出了具体要求。推广普通话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经济活动日益频繁的今天,推广普通话比以往任何时候显得更为重要和突出。
而对于我们的日常生活学习而言,共通的语言让我们能够无障碍地交流,能够恰如其分地表情达意,而不至于出现对面不相识的窘况。像我们七(1)班有一位来自中国台湾的同学,如果没有普通话的学习,她在一定程度上就很难和其余同学进行交流。同时,普通话的规范使用,在国家层面上也符合当前大力推行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文明”二字便理应包括语言文字的正确运用,而有修养的人也应当是能够做到文明用语之人;而对于泗洲中学,我们提出的“优雅”这一追求,也必然包括个人的举止、谈吐。
为此,当下以这一推普周为契机,我们强调和推广普通话,让我们共同助力语言文字的规范化使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