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保证双方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调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施工内容:
1工程名称: 松江·希望城
2工程内容: 外墙保温与非保温施工
3工程地点: 松江·希望城项目
二、 承包方式:
1、聚苯颗粒保温人工费按 ,非保温 。
2、无机保温砂浆人工费按 ,非保温 。
3、乙方所有施工工具自备
4、承包内容:
乙方负责 松江·希望城 外墙保温与非保温工程且乙方负责该楼层所出现的质量问题的无偿维修工作。
4、管理内容:
1)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领导、听从指挥。
2)承包队所承包工程实行全过程管理,即从进入工地开始施工到竣工验收合格后的全方位管理承包。
3)及时清理落地灰,并注意成品保护。
4)本工程的劳务费的3%为质保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5年内无息付清。
三、 质量标准:经甲方验收合格
1)、严格按要求施工,必须满足规范规定。
2)、对工程质量超出允许偏差,甲方对乙方严格处罚。
3)、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 安全标准:安全无事故施工
1、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班长做好班前安全交底,杜绝一切事故发生。因违反操作规程施工,发生伤亡事故除追究乙方责任外,并按有关规定罚款,造成经济损失及严重后果,乙方自负。
2、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有关各项条例。
3、乙方应必须服从项目部安全管理相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组织安全学习,发现不佩戴安全帽每人每次罚款500元,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每人每次罚款500元,高空抛物每人每次罚款500元。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大小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付款方式:
1、单栋房屋施工工程量面积达到80%后,在次月15个工作日内付清上月工程进度款的70%;施工范围全部完工后2个月内付清工程款的80%;工程综合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总工程款的97%;余下总工程款的3%为质保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5年内无息付清。在没有达到拨付工程进度款之前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不付任何费用。对此,劳务费按工程进度款的比例进行支付。
六、 违约责任:
1、对中途不干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已发生的人工费甲方概不负责。
2、乙方擅自停工、造成间接损失均按实际计算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商定后予以补充。
八、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终止条件:
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各项指标,甲方付清劳务费后合同自然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