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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民政工作总结优秀

2020-02-24 来源:星星旅游

  20_年上半年,全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突出解决民生,着力优化民政公共服务,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的基本权益,努力铸造社会平衡稳定机制,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瓮安中的重要基础作用,努力当好县委、县政府的参谋助手。现将20_年上半年民政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如下:

  一、取得的成绩

  (一)各项救助制度化,社会救助体系逐渐完善

  1、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实现农村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县人民政府行文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村低保对象年度审核调整工作的通知》,强化“民主评困”,各村、组召开民主评困会议,低保对象的纳进观纳出由群众说了算,村民组、村委会、乡镇进行了“三关”公示,确定农村低保对象3.8万人,一、二季度共发放低保金1068万元,并在第二季度将农村低保金打入财政的“一卡通”存折。

  2、巩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坚持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分类施保、按季审核;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保障水平有升有降。目前保障对象有3328户6108人,比20_年增加了71户107人,每月20-25日为城市低保金定时发放时间,1-6月份通过专用存折共发放城市低保金587万元。

  3、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修定了《瓮安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严格程序,简化手续,合理确定救助标准, 1

  由医中救助扩大到与医前、医后相结合的救助制。,今年以来共划拨城乡医疗救助金248万元给各乡镇,已救助8878人次。为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60年代精减老职工2656人缴纳“参合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4、五保供养工作。认真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全县农村五保供养对象744人100%纳入供养范围。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全县纳入危房改造的五保户的100户(其中集中建房80户、分散20户)。

  5、救灾救济工作力度加大。一是按要求完善了县、乡、

  村三级《灾害应急预案》。切实加强灾情信息会商、做到查灾及时,报灾准确,救灾措施到位,今年以来已发放救济大米28万公斤,救济4037户,9318人次。二是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和管理工作,救灾物资储备保持10万元以上,明确规定按季核对救灾物资、帐,做到帐物相符。三是规范临时救助工作,修定了《瓮安县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对家庭生活中遇到的突发、特殊因难的给予阶段性的生活救助,特别关注返乡目前已发放临时救助金40万元,救助2510人次。四是坚持

  “自愿受助,无偿救助”方针,规范城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今年以来对流浪生活无着的250人次发放救助金

  1.5万元。

  (二)按政策做好优抚安置工作

  1,确定20_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农村户口的每户2520

  元,城镇户口每户300元,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达到上级规定标准,年定补每人2600元,对参战退役人员、带病回乡退伍人员按1290元/年.人的标准发放生活费。从今年起将各类优抚对象补助金半年兑现一次。

  2、根据省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我县加大了落实的力度,对全县的优抚对象发放医疗救助金共计60万元。

  3、做好复员退伍军人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杜绝无序上访。

  4、20_年度全县共接收退役士兵128名,符合安置条件的有24名(其中:垂直系统退役士兵5名、城镇户口退役士兵17名、农村户口因公八级伤残军人1名、十年以上转业士官1名),按相关政策实行自谋职业有偿转移安置17名,积极为2名进行工作安置的退役士兵联系单位落实安排工作进行安置,并清理安置遗留问题上报县政府进行处理。

  (三)撤并村工作

  为依法做好全县的撤并村工作,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依法进行撤并村的工作意见》,对全县的撤并村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目前全县撤并村工作已基本结束,全县247个村撤并为89个村。

  (四)优化民政工作公共服务

  一是在县乡两级设政务公开栏,对各种定补、抚恤、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申报审批程序定期不定期公开,县局在办公楼显著位置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增加了民政工作透明度;二是贯彻《婚姻登记条例》,严格婚姻登记办理程序。调整婚姻登记点布局,实行集中或相对集中登记,20_年以来全县共办理结婚登记1287对,离婚登记256对;依法办理收养登记17个;三是与周边县签定边界协议,完成联合检查工作。对县城区域的33条路,11条街、26条巷分别设置安装地名标示56块、22块、35块;四是组织老年人78人参加观光旅游活动,办理老年人优待证298个;五是正确处理各类来信来访,及时处理好省、州、县转办信件18件。

  对来访咨询群众作好耐心细致的解说工作,对暂时不能办理的分别作好记录,限时解答或办理;六是规范福利彩票管理,公开召考了一名彩票管理员;六是县精神病医院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医疗队伍建设,极积医治精神病人,减轻病人家庭痛苦;县社会福利院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优化对入住五保供养人员的服务,保持爱老、敬老窗口单位形象;塔坡烈士陵园管理所加大资金投入,对景观亭、公共厕所等进行了维修,为人们瞻仰、缅怀英烈提供了整洁优美的环境。

  二、采取的措施

  (一)理论联系实际、突显特色。围绕县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活动,局党组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提出学习实践活动以“为民解困、为构建和谐瓮安作贡献”为主题,以“以人为本、优化民政公共服务”,为活动载体,主要加强各项为民、惠民、便民措施的制定、完善和落实。

  (二)抓住主线,突出民生。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入手,切实保障城乡因难群众、孤老残幼和优抚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如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救灾救济、优待抚恤等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加以落实。

  (三)抓队伍建设,加强廉政教育。在各种会议上反复强调民政干部管钱管物,民政的款物是高压线,年初,县局与各乡镇社会事务办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建立廉洁公正的民政干部队伍。各种款物的发放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示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四)抓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完善《县民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加强学习、考勤等内部管理制度,与干部职工签订岗位目标工作责任书,财务报销实行联签责任

  制。修定完善了《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意见》、《应急救灾工作预案》、《临时救助实施办法》、《民政工作规范要求》等系列可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

  (五)加强民政工作的宣传。上半年共编发民政简报信息31期,在《瓮安时讯》等刊载民政信息10余篇。起到了宣传民政工作的作用。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对城市低保对象进行审核调整,8月底前完成;

  (二)指导各撤并村后的新村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村民自治、村规民约等。规范新村的村务和政务公开;

  (三)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加快五保户集中和分散建房;

  (四)实施对门楼牌的安装工作;

  (五)及时兑现各项优待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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