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购房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的面积为准)以人民币元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
二、甲方承诺:
1、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其房屋权属清楚,无任何家庭纠纷。
保证该出售房屋未予出租或其它纠纷。
因出租或纠纷等原因所产生的任何问题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2、自签订本协议起,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出售给乙方。
3、按乙方要求建设该房屋,待房屋交给乙方后,乙方在不改变房屋主体结构的基础上,可自行改装。
4、房屋建设要达到交付使用标准,并确保质量安全。
在房屋使用期间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维修。
5、自签订本协议起,保证在半年内,即年月日前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保证二年内,即年月日前办理完房屋所有权证书、准入许可证及契税完税凭证,并交给乙方,其中办证所产生的正常费用(指国家机构收取的税费及工本费)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承诺:保证按约定价格(即1200元平方米)向甲方购买该房屋,但因房屋还未建成,故先支付元(¥元)给甲方;待办理得完房屋所有权证书、准入许可证及契税完税凭证并交给乙方后,再按实际面积计算出所差价款一次性付给甲方。
乙方保证积极协调甲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负责其正常的办理费用。
四、本协议以获得公证处公证后正式生效条件。
如果公证处认为
不符合条件而不予公证,则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甲方向乙方收取的定金,应如数退还给乙方。
五、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违约,拒绝将房屋出售给乙方,除全部退还乙方所付钱款外,还应向乙方支付拾万元(¥10000000元)的违约金;如甲?讲话垂娑ㄊ奔浣环扛�乙方,将按每�?100元的标准交纳滞纳金给乙方(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甲方不按规定时间给房屋所有权证给乙方,将按每天50元的标准交纳滞纳金给乙方(除不可抗力因素外)。
2、如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另外处理该房屋,并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六、本协议的定立、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各执壹份,公证机构和见证人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补协议。
十、如甲、乙双方有任何争议,由公证机构和见证人协商同甲乙双方共同处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见证人签字(盖章):
见证人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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