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科研与教师竞聘
“竞聘上岗”并不是什么新鲜的话题,对于教师竞聘上岗的原则一般人都耳熟能详。要摆正教科研在竞聘中的位置。聘用教师应以其是否具有参与教科研活动能力为前提,以德、能、勤、绩为依据,以学历、资历、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为参考。无教科研能力的教师一律不聘至一线教师岗位。实行低职高聘,高职低聘,有职转聘或不聘。这样,能聘“香”教科研能力强的教师,聘“慌”教科研能力弱的师,所有教师都能受到极大的震动。理顺了这个关系,能促使更多的教师敬业爱岗,勤奋上进,孜孜以求,积极参与教科研活动,提高自身素质。
二、教科研与教学成绩
按照惯例,对于教师教学成绩的核定,往往只限于教师所带班(或科)学生成绩好坏。有经验的教师较之刚出道的教师更能熟悉考试的道道(试卷上会出现哪些常考的“知识”),而不思进取。刚上讲台的新教师,虽有精力,无奈目标不明,方法不当,左冲右突,疲于奔命。这种“经验”型和“蛮干型”教师,所取得的成绩,无论其好坏,都不符合时代发展对人才的要求,不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因为这两者均没有确立科学的目标,没有使用科学的方法等。
学校要培养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优秀人才,必须走科学研究之路,可采用“三法”、“四式教学法”。“三法”:一是动机引导法。在需要、动机、行为三者之间,对优等生的教育应把着力点放在动机上。优等生刻苦钻研、奋发努力的目的,绝不是做给人家看的,绝不能以满足鹤立鸡群的欲望为目的,而要把今天的成功与明天的伟业联系起来,把个人的命运与整个社会大多数人的共同理想联系起来。二是目标鼓励法。对于优等生,要用较高品位的目标激发他们的进取精神,由于优等生具备一般学生所不及的能力,对他们的目标要求,当然应适当高些。三是激发创造法。对优等生的培养,不应满足于对课本知识的理解,他们不是一个只会装学问的口袋,而应当成为新的探索者、创造者。“四式”即归因指导式;巧设障碍式;欲抑先扬式;负向教育式。有了这些“法?式”,优等生则更优,中下层学生的成绩也会大幅度提高。
因此,教师的教学成绩如果被认定,则以下四个条件不可或缺:1.有本学科年度总体目标的设定(包括优秀率、合格率、低分率以及学生的掌握运用该科知识的能力);2.有完成总体目标所运用的科学手段的设定;3.有围绕学校研究课题,从本学科实际出发,拟定2~3个微型子课题(可供自己或他人研究);4.有根据敲定的子课题撰写的1篇以上的论文。有了以上四条,便有了真实可信、科学合理的教学成绩。
三、教科研与教师评价
教师教学活动评价是教师评价的重要内容,它是依据一定的标准对教师教学活动的各方面情况进行较为全面和系统的检测、评定。
在以往的教师评价中,常常是对教师备课、授课、作业、批改、课后辅导和所教班级学生考试成绩等方面的评价。笔者认为:对教师的评价不能完全忽略对教师教科研能力的评价,特别是教师参与教科研的量与度的评价。这是因为:第一,对教师参与教科研的量与度的评价,有利于把教科研的主动权还给教师,促进教师参研、创研、科研能力的提高,能真正确立教师进行教科研的主体地位;第二,对教师参与教科研的量与度的评价,有利于社会了解教师,重视教师;第三,对教师参与教科研的量与度的评价,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和提高教师自我研究、自我发展的能力。
因此,评价教师教科研能力时,要“四看”:一看教师研究的目标是否明确;二看研究活动是否经常开展;三看研究方式是否多样;四看研究结果是否能得以推广。要“五参与”,即:参与听、参与讲、参与评、参与归纳、参与推广。显然,把教师的参与教科研的量与度纳入评价范畴,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以科研促教,以科研兴教,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是我们面临的重大问题,更是时代赋予我们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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