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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楼梯工程施工合同书

2022-01-17 来源:星星旅游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和内容:钢结构的设计与施工,二层钢结构含承重结构钢柱、梁、楼梯的施工图设计、制作与安装工程以及防腐、防火的处理。

  四、工程造价:

  五、建筑面积: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在开工前(合同签定后2天内),接通水源、电源,为承包方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协助承包方办理所需有关证件,相关费用按规定各自交纳。

  3、指派现场施工代表,负责处理施工现场的事务,如监督检查进度、质量及隐蔽工程验收,办理中间工程交工签证手续,解决现场的技术问题等。

  4、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

  二、承包方:

  1、负责办理应由承包方办理的各项手续。

  2、按照《钢结构设计规范》(50017-)的要求完成本工程的钢结构施工图纸设计;

  3、按国家行业《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50300-)及《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05-)、《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81-)等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有关图纸资料组织施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4、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送交发包人批准,检查、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并严格按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5、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有误,应迅速通知发包人处理,承包人无权擅自变更设计。

  6、工程竣工后向发包人提供三套竣工资料(包括调整后的施工图、隐蔽工程记录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所需备案材料)。

  7、承包人参加施工的人员、工种应持证上岗。焊工必须具有上岗证(合格证等)。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本工程自年5月8日开工至年7月28日止,共80天(日历天)。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方未在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之前提供具备施工条件(通水、通电)的施工场地,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发包方提出重大设计变更,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发包方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6、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安全施工

  1、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2、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甲方,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引发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发包方:

  承包方:湖南金海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谭曼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和内容:钢结构的设计与施工,二层钢结构含承重结构钢柱、梁、楼梯的施工图设计、制作与安装工程以及防腐、防火的处理。

  四、工程造价:

  五、建筑面积: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在开工前(合同签定后2天内),接通水源、电源,为承包方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协助承包方办理所需有关证件,相关费用按规定各自交纳。

  3、指派现场施工代表,负责处理施工现场的事务,如监督检查进度、质量及隐蔽工程验收,办理中间工程交工签证手续,解决现场的技术问题等。

  4、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

  二、承包方:

  1、负责办理应由承包方办理的各项手续。

  2、按照《钢结构设计规范》(50017-)的要求完成本工程的钢结构施工图纸设计;

  3、按国家行业《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50300-)及《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05-)、《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81-)等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有关图纸资料组织施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4、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送交发包人批准,检查、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并严格按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5、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有误,应迅速通知发包人处理,承包人无权擅自变更设计。

  6、工程竣工后向发包人提供三套竣工资料(包括调整后的施工图、隐蔽工程记录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所需备案材料)。

  7、承包人参加施工的人员、工种应持证上岗。焊工必须具有上岗证(合格证等)。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本工程自年开工至年日止,共天(日历天)。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方未在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之前提供具备施工条件(通水、通电)的施工场地,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发包方提出重大设计变更,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发包方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6、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安全施工

  1、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2、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甲方,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引发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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