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兹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印刷业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项目:
二、金额:
三、付款方式:
以详细清单形式提交甲方,甲方审核认可后予以付款。
四、交货方式:
印刷加工:在确认打样稿后 三 个工作日内交货。
交货地点: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
五、印刷质量标准:
1、乙方前期制作应按提供样稿之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印刷品质量以签字样稿为准验收;甲方应负责有关内容的及时校对、审核、确认以及收货、验货;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的稿件,乙方负责进行设计、排版,直至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印刷。
3、彩色印刷品的色差范围正负应不超过样稿的10%,套印允许误差应小于0.02MM,其他如需检验的项目按国家新闻出版行业标准有关平版一般印刷品的质量标准验收;乙方不保证印刷颜色与所提供样稿的绝对一致,而应以菲林正常的印刷效果为准;
4、甲方对印刷质量有任何异议,须在交货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负责除印刷以外发行、广告的连带责任。
六、知识产权及保密:
1、乙方应对甲方制作发行方式、计划严格保密;
2、乙方设计人员应自觉保护甲方提供的一切用于排版印刷的电子文档,不得擅自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作任何用途;
3、乙方为甲方制作的平面设计,其著作权属于甲方;
4、乙方应妥善保存甲方的所有电子设计稿件、菲林,甲方若需要,应予提供。
七、合同其它条款:
由于政策变化、政府行政行为等人力不可抗因素原因导致其中一方无法履行合同,本合同即行终止,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此合同未尽事项,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执行的情况,双方应友好协商延期履行,协商不成或确实无法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 、合同份数与留存方式: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样有效。
十 、合同未尽事宜:
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并于附件形式留存,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字盖章:
时间:
乙方:
签字盖章: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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