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三个责任
(一)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责任。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按照《--镇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政〔--〕109号)的文件要求,全面细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整合安全监管力量,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效能,积极预防和努力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主要责任人都必须履行新安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及诚信机制建设。
(三)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坚持命在心、严当头、敢抓敢管、勇于负责,不可有丝毫懈怠,把职责分解到一线,考核落实到车间班组,隐患排查到每位生产一线人员。
二、提升四项工程
(一)安全教育培训工程。结合--年12月1日新安法的实施,继续深化全员培训,实现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培训率三个100%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的工作目标,突出抓好安全生产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村专职安全管理员的集中培训。
(二)安全文化建设工程。继续利用各种宣传媒体,以“安全生产月”、消防“119”、“安康杯”等专题活动为平台,强化安全文化阵地建设,以国卫镇创建为平台充分发挥安全文化阵地作用。
(三)人才强安工程。以党校、职校等教育阵地为基础,通过在职学历教育、脱产培训和业务轮训等形式,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学习方式,提高安监队伍整体素质,积极营造“重实干、敢担当”的工作氛围,切实树立起“担当有为、实干为民”的安监队伍良好形象。
(四)信息化建设工程。充分利用好各类网络平台,以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为契机,推进信息系统向村延伸的同时,规上企业全覆盖,逐步实现安全生产全时空、全领域监管。
三、深化五项工作
(一)继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扩大排治范围,将全镇具备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单位都纳入排查整治范围,做到有计划、定时间、查隐患、有整改、有结果、存档案。
(二)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在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烟花爆竹、涉氨制冷、喷漆粉尘、用电安全、建筑施工和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三)继续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建立重点专业技术检查和重点专项检查的安全监管检查制度,加大检查力度,积极构建部门联动执法机制。
(四)继续深化事故调处工作。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的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高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继续深化涉安部门的组织机构及队伍建设。将按照新区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相关组织机构的工作职责,明确监管内容,落实任务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加强领导,实现四方面转变
(一)“齐抓共管”的意识要进一步转变。新安法提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赋予全社会各行各业齐心合力参与安全生产,共同担当起监管责任,确保安全发展。
(二)“以人为本”的理念要进一步转变。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离不开人的劳动,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生产安全。
(三)“一条红线”的观念要进一步转变。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绝不要带血的gdp。把安全发展作为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把安全生产与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从根本上提高安全发展的水平。
(四)“依法治理”的思维要进一步转变。新安法把安全发展战略纳入法律之中,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安全生产不能依赖政府,关键还是靠生产经营单位,把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放在生产经营一线;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对因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不健全、设施不到位,造成安全监管工作断档、断线,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从严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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