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遵照《教育法》、《教师法》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等法律法规。用新的思想、新的理论、新的知识、新的技术武装教师,突出培训工作的时代性、创造性、实效性,促使全体教师更新教育思想观念,更新知识能力结构,提高综合素质,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从而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教科研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时代特征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二、总体目标:
通过培训使教师更新观念,树立现代教育思想,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面,增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教学风格鲜明、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能够适应21世纪素质教育需要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并实现教师整体素质和学校综合办学能力同步提高的目的。
三、培训对象、目标及培训内容
1、新教师培训
(1)培训对象:教龄在3年内的教师;
(2)培训内容:结合维扬区教师培训方案,学校以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为主要方式,加强新年教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学校规划,教师业务发展方向,学校规章制度,所担任的学科课程标准,教材教法分析及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培训。
(3)培训目标:通过培训,使受训者巩固专业思想,熟悉有关教育法规,初步掌握所任教学科的教学常规,熟悉教学内容。
2、骨干教师培训
(1)培训对象:师德修养好,有较强教育教学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教师。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2)培训内容: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学科前沿知识与综合知识;课程改革专题研究;现代教育技术与信息技术应用;教育科学研究。骨干教师培训实行以自我学习提高为主的研究式学习,重视实践环节和跟踪培训环节。
(3)培养目标:通过培训,使骨干教师在思想政治与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与学术水平、教育教学水平与教育科研能力等方面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在学校实施素质教育中起骨干带头和示范辐射作用。
3、学科带头人培训:
(1)培训对象:具有较强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骨干教师。
(2)培训内容:主要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教育思想与学科教学艺术,科学技术及人文社会科学知识,教学实践经验总结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内容。培训主要聘请教育专家或市内名师、特级教师和教科研机构的“研究型”教师为其指导和外出学习。
(3)培训目标:通过培训,使教师树立现代教育观念,不断提高学科教育理论水平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更新知识,逐步提高学术水平,成为省、市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教师。
四、考核要求:
参加培训是每个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全体教师必须按规定完成相应的培训计划,所有在职教师都必须通过周期考核。学校制定考核细则,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在周期内需晋升教师职务的,必须完成晋升前应该完成的培训数和质量,否则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聘任、晋升和评选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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