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卷闸门厂为销售有限公司拆除办公大楼二楼楼顶大型户外广告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广告牌位于甲方办公大楼二楼楼顶,长 米,高 米,面积 平方米。
二、广告牌拆除工时费人民币肆仟元整,甲方在乙方拆除施工结束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给乙方,拆除广告牌的其它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三、乙方在施工中,不准损坏办公大楼整体结构、表面装修、顶部防水等,如有损坏,负责维修或赔偿。
四、乙方在拆除广告牌的施工中,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承担其现场施工人员、过往行人的人身安全责任,承担倒塌、坠落物体对其他人员、物体损坏的赔偿及相关责任,乙方必须办理安全施工的相关意外保险。
五、甲方为乙方拆除广告牌提供施工用电和施工吊车,如发生相关联的施工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施工工期为一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如遇风、雨天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可顺延。
七、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违约方承担一切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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