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广告牌制作安装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广告牌制作安装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按照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三、合同工期与工期顺延
具备安装条件后,年月日前安装完毕,以发包方通知为准,除不可抗力外,工期均不得顺延。
四、质量标准与工程量确认
1.工程质量标准:按图纸要求的标准进行施工,详见附图,双方签字为准。
2.工程量确认:固定单价一次性包干,施工面积为162平方米(暂定),以实际验收为准。
3.如发生合同以外的工程量变更以实际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另行计费。
五、承包价格:每平方197.53元,其面积为162平方米,总计320_.00元,大写:叁万贰仟元整。
六、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现金或承包人指定账户
合同签定后,发包方预付给承包方15000.00元进度款,剩余合同总价款的余款17000.00元待工程竣工后10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七、违约责任:
①承包人应按合同工期完成工程(工程量),否则每拖延一天罚承包人500元。(由于发包方进度款资金不到位、其他工种延误所造成的拖延工期除外)。
②因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造成工程停工或延期,承包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发包人责任:
①因发包人进度款资金不到位,不能如期拨付所造成的停工责任应由发包方全面承担。
②发包方进度款超过3天不能如期拨付,逾期1天罚款500元,承包方有权自行停工,并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现场管理
①现场应做到活完场净,文明施工,以利于下道工序的施工。承包方必须保证施工现场的合理节约,否则造成的浪费的所有材料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②承包方进场后必须服从发包方的统一指挥管理,遵守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
十、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工商、税务以及合同价款以外产生的费用均由发包方承担。如因发包方先期各种施工手续不全造成停工、拆除等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由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二份,发包人执一份,承包人执一份。
十三、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工程总额余款付清后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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