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岗 位 职 责
一、物业处职责
一、根据所签物业管理合同,对所负责的物业项目制定物业管理方案,定期向公司汇报管理情况。
二、制定所属物业处的年度计划、经费预算上报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监督、管理和指导下属维修队、护管队、保洁队等队室开展工作。
四、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物业处具体情况,制定本物业处的质量保证体系、管理细则。
五、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物业处主任岗位职责
一、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带领物业处全体人员对辖区的物业进行全面管理。
二、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当地有关物业管理的政策规定以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
三、通晓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全处人员进行政策、时事、业务学习,搞好安全文明小区(大厦)建设。
四、根据统一管理与专业分工的原则,领导全处人员对辖区内物业的验收交接、环境卫生、庭园绿化、安全防范、公共设施、供水供电、治安保卫、交通管理、费用收支及行政事务等各项工作实施全面管理,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
五、针对区内的物业分布、合理使用管理费用,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质量保证体系、管理措施,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管理情况。
六、完成公司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三、物业处副主任岗位职责
一、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协助物业处主任对辖区的物业进行全面管理。
二、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当地有关物业管理的政策规定以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
三、通晓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协助组织全处人员进行政策、时事、业务学习,搞好安全文明小区(大厦)建设。
四、根据统一管理与专业分工的原则,协助对辖区内物业的验收交接、环境卫生、庭园绿化、安全防范、公共设施、供水供电、治安保卫、交通管理、费用收支及行政事务等各项工作实施全面管理,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
五、针对区内的物业分布、合理使用管理费用,参与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质量保证体系、管理措施。
六、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二:制度规定
一、社区文化制度
一、各物业处主任全面负责所管物业项目社区活动工作,做好小区(大厦)精神文明建设的宣传工作。
二、拟订小区(大厦)社区活动的月工作计划和年工作计划,并上报公司审核。
三、策划社区活动,并填写"社区活动计划申报表",根据审批要求,组织实施,并做好"社区活动记录"。
四、组织开展联谊活动和体育竞赛,丰富社区活动。
五、然后在每季度进行一次业主座谈会或走访业主活动,广泛收集信息,做好有关记录。
六、对外联系和协调,对社区重大活动及小区的新事和新气象,通过新闻媒介及时宣传报道,塑造良好的社区形象。
八、对文体场所及其设施设备进行管理,落实各项管理规定和员工岗位职责,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二、对于房屋管理制度
一、各物业处对所管物业项目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二 、依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三 、每日巡查 1 次小区(大厦)房屋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四 、各物业处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所管物业项目的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日巡查 1 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五 、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三、公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目的是为搞好小区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管理,更好地方便业主(住户)的工作与生活,特制订本制度:
一、对于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设备为全体住户共同使用和维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占有或占用。
二、有关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分有偿和无偿两类,使用有偿设施时,应按价交费,并自觉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三、要自觉维护公共配套设施内的各种设施,遵循各种设施的使用、操作规程或有关规定,不得损害、破坏,因使用不当而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四、公共场所内只能进行健康、合法的活动,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违法、违纪行为。
五、在使用有关公共配套设施时,大家要互相尊重、文明使用、不得推拉、抢争,不得高声喧哗。
六、公共配套设施内要讲究卫生,不得乱丢、乱吐、乱涂、乱划,违者除负责清理、恢复原貌外,还处以一定的罚款。
七、由专人对小区的公用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保证公用设施设备能正常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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